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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5 17: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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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与复核要求

(一)申报范围

我区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和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窗口开放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19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填写《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2,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申报要求

1.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申请企业需符合《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

2.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需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 本两项指标,并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 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3.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 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填写说明、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将以知识产权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4.如发现企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将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

二、相关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中小企业应知尽知,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

(二)因审核需要,历下区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2日,各企业务必于该时间节点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提交申请。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必须保持一致。

(三)各企业需报送的材料有推荐汇总表(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或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可编辑电子版)、企业申请(复核)书(盖章纸质版一式四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盖章扫描版一份)、佐证材料报送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含36个月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和信用中国报告,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请企业等电话通知后即可将以上材料报送至历下大厦2515。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帆 庄东炜

联系方式:88152595 88150345

附件:

附件2.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附件4.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5.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附件6.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pdf

附件1.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8.历下区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群二维码.jpg

附件7.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历下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历下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