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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4-04-03 09: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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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质疑人不得拒收质疑人以有效方式提交的质疑书,且要正面回答质疑问题,但是供应商如果恶意质疑,属于违规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日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处理了一起恶意质疑投诉问题,成功将监管的“硬度”转化为服务的“温度”,使监管工作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服务”。

近年来,我市聚焦法治财政建设,结合财政部门职责,积极探索实践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制定出台了《鹤壁市财政局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鹤壁市财政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实施方案》《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财政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和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鹤壁市关于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市县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等工作方案,通过建章立制,创新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同步强化法治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高质量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

为实现以法治力量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市建立了政府采购执法联席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全省首个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中心,制定市县联动工作机制,从材料接收、审核、登记、立案、调查、取证、质证、出具调查报告、作出行政裁决及投诉人满意度调查等环节统一流程标准,政采争议实现一站式处理,全面提升全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同时,我市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在优化服务中做“加法”,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在采购流程中做“减法”,全面取消了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推出“政采保”业务,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出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等担保产品,全面替代现金缴纳形式,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增强采购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效提升。

来源:鹤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