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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南沙意见》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旨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发布时间: 2024-03-25 10: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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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意见》),邀请相关国家部委和省市区的负责同志出席并答记者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此前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已出台海南特别措施、深圳特别措施、横琴粤澳特别合作区特别措施等多项政策,出台《南沙意见》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回答表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先后选择海南、深圳、横琴等基础较好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特别措施,努力为经济发展拓展更多增量空间、增添更多改革动能。

当前,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

肖渭明介绍,出台《南沙意见》具体有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大循环。从破除体制机制壁垒看,《南沙意见》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充分释放科技、海洋、能源、医疗、旅游等市场消费潜力,进一步发挥服务业扩大收入与就业、稳定消费等多重功能。从畅通经济循环看,《南沙意见》着力打造更优市场环境,为重点产业行业“建链”“补链”“强链”提供关键制度支撑。从产业链关键环节看,《南沙意见》聚焦建立健全先进技术标准,鼓励更多经营主体投身关键原材料、关键部件以及前沿技术市场化应用场景开发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是坚持对接国际规则,吸引集聚全球先进生产要素。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关键在于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国家发展改革委选择南沙试点,加强配置各类要素资源,在尊重国情基础上吸收借鉴国际经验,《南沙意见》支持南沙建立深海领域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机制,在大湾区设立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开展数据跨境流通和交易,探索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欧盟碳排放相关标准互认机制等,将有助于南沙吸引更多高端要素,服务产业聚集和体系升级。同时,通过建立与国际对接的标准、规制与制度体系,更加优化南沙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国际投资者对我国市场的投资信心。

三是坚持拓展市场增量,催生涌现新业态新模式。当前,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空前加快,涌现了一批前所未有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这些已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南沙意见》主要聚焦在重点领域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努力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多发展增量空间,鼓励大胆开展前沿颠覆性科技创新、积极扩大市场应用场景。“这相当于在南沙举起一面旗帜,能够极大鼓励创新型企业先行先试,有效激发技术、资本、数据、人才等优质要素加快汇聚南沙。”肖渭明表示。

四是坚持服务民生,提升公共服务衔接水平。肖渭明强调,放宽市场准入改革不仅要让市场“有感”,也要让更多民生“有感”。《南沙意见》在社会民生领域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市场准入制度供给,在创造更好公共服务环境中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比如,在医疗方面,拓展广东省电子处方中心功能,优化医疗服务与药品流通体系,探索放宽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互联网销售限制。在文旅方面,推动在南沙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及邮轮免签政策。在居住停留方面,致力于塑造国际化高品质的生活圈,引进香港地区注册兽医、先进动物诊疗机构进驻南沙,探索香港地区进境兽药区域定点使用模式等。

总之,出台实施《南沙意见》,有利于充分发挥南沙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市场条件较好、要素资源汇聚等优势,持续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准入环境,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率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经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方晴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