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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银川市2023年度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7 1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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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引领市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22〕3号)、《银川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22-2025年)》(银党办〔2022〕13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各级各类研发机构协同联动的技术创新体系,决定开展银川市2023年度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聚焦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银川市“三新”产业发展创新需求,项目实施有助于优化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银川市辖区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成长性好、创新意识强,主营业务或产品属于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或银川市“三新”产业相关技术领域。

(三)企业具备一定的研发基础,且已组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平台或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研发平台具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正常运营。

二、支持范围与标准

(一)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科研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软件开发及相关科研活动支出等。其中,需要购置的设备应属于提升科研基础条件必备的研发设备,纯生产类设备、与主营业务及研发方向不相关的设备、经研究不宜支持的设备等均不属于本项目支持范围。

(二)给予项目总投入(不含场地建设费用)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具体支持额度结合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已经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

(二)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科技型企业或规上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资料、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研发投入证明资料、项目相关业务收入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及研发人员资质证明、企业自评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资料、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等。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银川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218.68.6.114:10084),按系统提示填写基础条件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相关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进行项目初审和推荐。

(三)评审立项。市科技局根据财政科技资金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申报项目组织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后立项。

五、申报时间

基础条件建设专项项目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受理。本批次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项目单位、推荐单位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提交和推荐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严格遵守科研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本项目优先支持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

(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执行,具体事项请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咨询电话:6888289。

(来源:银川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