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试点城市(园区)> 新闻详情
点赞

研发经费补助从30万元提至200万元 桐乡力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 2023-07-07 09:18:59

22
1149

  将企业研发经费财政补助上限提升至200万元,明确把相关奖励资金发放给个人……昨天,记者从桐乡市科技局了解到,该市最新出台了《桐乡市科技创新政策配套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持力度,以“真金白银”力挺桐乡民营企业创新。

  企业是实施科技创新的主体。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细则》中的企业研发经费财政补助这一项政策含金量颇高,补助上限从原先的3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根据《细则》要求,企业研发经费财政补助根据其研发经费支出总额、增速及占营业收入比重设置研发经费贡献奖和研发经费增速奖,企业可以同时申报贡献奖和增速奖,单个企业累计补助最高达200万元。

  为激励研发人员敢首创,桐乡直接把奖励给到个人,让一线科技人员更有获得感。《细则》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对象,也发生了重要转变。“以前企业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奖励是给单位的。现在明确把奖励给到个人,这一转变,也将进一步激发企业一线科研骨干人员的创新活力。”桐乡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细则》也明确,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60万元的奖励;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级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和25万元的奖励;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除此之外,在“揭榜挂帅”项目的实施细则中,桐乡首次提出对通过“揭榜挂帅”完成签约并拨付首笔经费超过30%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对技术需求企业(甲方)按照签约项目技术合同额的10%进行资助,单个项目最高2万元。

  “无经济不桐乡,无创新不桐乡。”桐乡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细则》是贯彻落实“四敢争先”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加快推动形成企业敢干、研发人员敢首创、政府敢支持的浓厚创新氛围,奋力建设G60科创走廊全域创新之城。

  

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