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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4 17: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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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科研院所:

根据《重庆市科研院所绩效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科局发〔2022〕3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决定以2021年度为评价年度,组织申报2022年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

二、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为市级科研院所,包括市级事业科研院所、由原市级事业科研院所改制为企业法人的科研院所。

三、申报时限

2022年6月27日—7月04日18:00时。

四、申报要求

(一)科研院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行自愿申报。

(二)申报书(见附件1、2)请按要求填写。附件资料包括研发投入、基础能力、科研产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新型研发机构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书及附件资料应真实、简约,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四)申报书经单位盖章后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1511室。逾期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五)市科技局将组织市级科研院所绩效答辩会,由申报单位报告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要求制作PPT,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结合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形成审核意见和绩效得分,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举报。

六、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高冬梅 67659267,张浩南 67605922

市科技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辛文辉 67600056

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何传英 67513576

来自: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