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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聚焦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托住幸福晚年

发布时间: 2021-09-27 1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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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常州市财政局围绕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政策端与资金端保障力度,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减轻居民养老负担,持续优化老年人养老条件与生活环境。

   (一)紧扣为民办实事项目,扩大居家援助服务范围根据《常州市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意见》,对居家援助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医疗服务等居家养老项目,并根据服务对象的类别,按照评估结果,分类确定可享受的援助服务标准。财政部门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推动居家援助服务有序开展,2021年市级财政安排2200万元购买居家上门援助服务。截至今年8月底,常州市已有近12万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的居家养老援助服务。

     (二)聚焦改善居住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会同民政部门出台《常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进行补贴,同时引导其他老年人家庭自主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按照“一户一案”以人为本的特色实施改造,高品质服务惠及民生,切实提高老年人居家生活的便利性。2021年,市财政局通过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资金等安排1332万元,支持222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三)关注重点对象需求,倾斜提升兜底保障力度今年,联合民政等部门出台《常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原则,优先将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全市基本养老服务范围进行重点保障。推进家庭养老床位照护试点,为居住在本市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家庭养老床位照护的养老服务机构,经第三方评估组织评估考核,符合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标准要求的,给予家庭养老床位运营补贴,其中介助(半护理)、介护(全护理)床位,分别按每人每月180元和2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