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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9 15:35:20

关键词: 征集 团体标准 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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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在发挥市场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徐发协字〔2016〕7号)和《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徐发协字〔2016〕8号)等文件要求,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征集2021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立项申报

(一)立项范围

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内容应突出发明协会团体特色、反映技术创新、适应市场需求、体现行业成果,具体分为管理类、服务类、评价类、方法类、技术类等。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二)立项要求

1.标准选题应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后,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2.立项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3.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供支持。必要时,协会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适当补助。

4.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报送申报材料,包括:《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和《团体标准申报说明》等纸质材料各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各1份。

二、申报时间

团体标准立项申报为市发明协会日常工作。团体标准提出单位可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和《团体标准申报说明》,随时提出申请团体标准立项,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批准立项,及时发布立项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 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和《团体标准申报说明》,以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形式报送至秘书处。

(二) 协会论证立项后,统一组织编制起草,具体工作按《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徐发协字〔2016〕7号)和《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徐发协字〔2016〕8号)执行。

(三) 团体标准申报后,秘书处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团体标准并统一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网站发布。

四、联系方式

单位:徐州市发明协会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1号澳东印象城酒店B座308室。

电话:0516-85858688  传  真:0516-85858686

手机:13705215499

网站:http://www.xzfm.org

邮箱:734467900@qq.com

Q Q群: 184295696

联系人:孟庆才

附件一:《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二:《团体标准申报说明》

 徐州市发明协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