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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 | 广东的代表和委员们提出了哪些科技话题?

发布时间: 2021-03-09 11: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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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 | 广东的代表和委员们提出了哪些科技话题?


今天(3月4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晚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举行新闻发布会。2021全国两会正式开启。


两会期间,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提出了哪些科技话题?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马化腾:推动科技企业实现碳中和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连续九年在全国两会期间建言献策,递交了约50份书面建议。在生态环保领域连续多年提出建议后,今年马化腾在两会期间也准备了多份该领域的建议。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我国科技企业实现碳中和的建议》。

建议称,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中国主动承担国际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当前推动我国科技企业实现碳中和,也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

据悉,今年1月腾讯正式宣布启动碳中和规划,成为首批启动碳中和规划的互联网企业之一。马化腾在建议中表示,“推进碳中和是科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体现。”

他认为,推动我国科技企业实现碳中和,意义不仅在于科技企业自身的节能减排,更重要的是鼓励科技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创新,以碳中和为契机,倒逼我国低碳技术转型,一方面,集中力量攻克能源互联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等低碳技术。另一方面,通过和产业互联网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向低碳、绿色、循环方向发展。

目前,中国科技企业实现碳中和面临着政策、技术等多重挑战。对此,马化腾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包括:

①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完善绿电采购途径,鼓励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分布式能源项目等;

②搭牢碳中和配套基础设施,推动碳中和市场化;

③加快绿色技术研发,推动绿色数据中心等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建立一批高技术高能效“碳中和数据中心”;

④出台科技企业碳中和指导意见,鼓励科技企业设立碳中和承诺和目标等。


曾庆洪:面对全球汽车“芯片慌”,中国汽车要先“强芯”

此次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结合他所在的汽车行业焦点问题将提交5个建议。其中,面对全球汽车“芯片荒”,如何实现汽车芯片的国产替代,曾庆洪建议,要加大对汽车电子产业链的精准扶持,改变国内芯片投资“上热下冷”的现象,加快国内车规半导体标准体系建设及汽车关键电子零部件产业路线图的实施。

应加快国内车规半导体标准体系建设

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汽车芯片市场规模约3000亿元,我国自主汽车芯片产业规模仅约70亿元,占比小于2.5%,且主要分散在低附加值和低可靠性领域。曾庆洪举例,在新能源三电系统、底盘电控、自动驾驶等领域的关键零部件开发及主要芯片生产被国外企业垄断。

汽车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而关键零部件则是汽车之本,如果关键零部件不强,整车不强、汽车更不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芯片等核心电子零部件企业开工不足,同时中国汽车发展速度超出预期,今年开年以来,全球出现芯片供应短缺,已经严重影响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对此,曾庆洪呼吁,中国汽车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解决芯片问题,加强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链建设。

具体来讲,一方面,曾庆洪建议加大对汽车电子产业链的精准扶持,制定并落实汽车半导体及关键电子零部件的专项激励措施,改变国内芯片投资不积极和“上热下冷”现象;加快国内车规半导体标准体系建设及汽车关键电子零部件产业路线图的实施;加强和完善汽车半导体行业的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投资整合,引导平台企业等相关社会资本流转投入芯片及关键汽车电子零部件等需要长期投入的国家战略科技领域。

加强新能源车配套设施建设

近年来,中国培育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根据工信部的数据,截至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6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计销量超过550万辆。

可以说,我国新能源汽车前景乐观。但是,曾庆洪认为,从现状来看,在实际应用、法规以及技术路线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客观问题——新能源汽车仍有“充电难”“充电慢”等痛点。对此,他建议,一是要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相关部委加强统筹、规划布局,城镇分级推动,在旧城改造、城郊接合部开发时提前考虑用地规划、充电站布局、配电设施建设等问题,新增电力供应重点考虑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地带的电力升级改造,解决这些区域用电的问题。此外,在符合条件的城市加油站、停车场配建普通充电桩,同时在一二线城市边缘、城乡接合部,新建、配建大功率快充站(如180kW),作为现有城市充电设备的积极补充。二是要加快技术革新发展大功率快速充电技术,国家层面提高重视和统筹规划,加大相关技术的研发投入,鼓励该技术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和投入。

确认“机器驾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

除了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同样是传统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

曾庆洪认为,现行交通安全法规是基于完全由人驾驶的车辆设立的,智能驾驶汽车实际应用仍面临许多合法性难题;此外,还存在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缺乏操作指引、各地测试牌照没有形成互认机制、测试时间和资金成本高等问题。受制于道路基础设施限制和车用通信技术设备的装配率低,智能网联汽车暂时只能着重发展“单车智能”的技术路线方向,网联化发展进程较慢。

曾庆洪认为,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要走在前面。他建议,一是要尽快完善现行交通安全法规,确认“机器驾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二是加快自动驾驶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和发布,可考虑通过推动行业合作、技术课题攻关和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引导相关机构、企业加强对技术标准的研究;三是完善道路测试相关政策法规,如建议统一全国测试申请标准,建立跨地区牌照互认机制,避免企业重复申请;四是保障现有“单车智能”技术路线的同时,支持“车端智能+网联共享”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引导互联网巨头等相关资本从基础消费领域转投智能网联等国家战略科技领域,加快网联化发展进程。


刘伟:智慧医院建设重点应转向“以患者为中心”

3月1日,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与华为在广州共同举办“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全场景智能战略发布会暨华为医院智能体峰会”,宣布全国首家全场景智能医院在广东省二医落地建设,标志着万物互联的“未来医院”已经到来。

“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建设的、以患者为中心的智慧医院,将有望进一步提升提高医院的管理运营效率和诊疗水平,以化解医疗资源供给短缺的矛盾。”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佳都科技集团董事长刘伟带来一份有关《提升智慧医院运营管理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提案。

刘伟在提案中指出,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推进智慧医院建设的基本框架已经初现,以智慧服务、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为核心的智慧医院概念已逐渐清晰。但由于智慧医院建设还处于前期的探索阶段,普遍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例如,医疗数据整合程度低,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医院信息系统普遍存在“烟囱式”部署,数据分散于诸多业务系统中,无法有效互联互通。由于医院传统上“重临床、轻管理”的倾向,导致医院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与信息化水平仍有待提高。医院智慧服务的能力仍待提升。很多医院专注于院内信息化的建设,即注重医院自身的便利性,但是缺乏从患者的医疗服务主观获得感方面的提升和优化。

针对这些问题,刘伟建议要利用大数据技术、中台技术、人工智能算法等前沿高新技术, 为医院全方位打造高效、便捷和智能的生态系统,将分散、无效、不标准的数据集中处理使之结构化、标准化,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和临床信息一体化和互联互通。同时,加快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应用,提升医院运营和资源利用效率。比如,基于大数据决策支持的住院管理、优化排班可精益化医院人员及流程管理。在医疗资源利用方面,利用电子标签、无线通信技术等物联网感知技术优化医院内部资产管理流程,实现信息识别、智能管理、流程追溯和功能协同。

“智慧医院的重点要从系统建设转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全流程全方位服务体系。”刘伟认为,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精准、主动、智能的便民服务是医院智慧服务的核心。对此,他建议充分运用患者端的手机应用与医院内的一体机、自助机、手机结算、预约挂号、预约诊疗、互联网信息提醒等智慧化方式,为患者与医护人员建立沟通,使就诊过程更方便、快捷。


于欣伟: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已经从理论研究走向大规模的应用落地,在居民消费领域,刷脸购物、刷脸进出等应用场景屡见不鲜。然而,伴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使用,海量人脸识别生物信息数据在各个场景被采集,在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一旦人脸数据被非法使用,极可能引发科技伦理、公共安全和法律等众多方面的风险,危及公众人身与财产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关注到这个问题,与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集团董事长刘伟联名提交了《关于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防范伦理与法律风险,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提案。

于欣伟表示,人脸识别技术已在各地商场、写字楼、房地产等机构及学校、医院、车站、出租车等场所广泛、大量使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例如,市民买房往往就被售楼部摄像头偷拍人脸数据;商场的人脸及消费特征信息贯穿注册、到店、跟踪、管理的会员管理全流程;部分处所还强制使用人脸识别。市民诉杭州野生动物园的“人脸识别第一案”、消费者戴头盔看房等事件引发公众对此技术滥用的忧虑。

提案指出,一旦人脸数据被非法使用,极可能引发科技伦理、公共安全和法律等众多方面的风险,危及公众人身与财产安全。并且,人脸识别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永久性与不可替换性,终身无法修改,一旦泄露即终身泄露,即便维权成功也难以恢复原状。

联名提案指出,目前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相关法规和管理不足,行业治理框架尚未形成。无限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不符合《民法典》《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等法规和标准要求。面对人工智能迅猛发展,亟需建立行业治理框架,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相关立法与部门管理刻不容缓。

同时,由于法规与管理约束不足,相关开发和应用单位在信息保护、身份认证等技术上明显缺少安保主动性与责任感,一旦出现重大侵害公众隐私或公共安全事故将会导致严重社会与经济后果。

建议:建立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必要性审查

如何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要明晰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首先要为技术应用设立行政管理职能。建议由各级公安部门统一承担人脸识别应用的审批与监管职能,设立相应审批标准及程序。除道路、交通工具、银行等法律规定的安防应用以外,涉及对特定及非特定对象的处所,如写字楼、商场、企业等单位及公园、学校等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前都应申报审批,公安部门依法审核其合法、正当和必要性,并监控数据安全。

“其次,以自愿、最小化原则规范人脸识别应用场景。”于欣伟表示,切实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权益,需要建立必要性审查。例如,对于小区管理等特定人群人脸识别应用,须以自愿为原则由个人信息主体进行必要性审查,物业应将其视作新增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交由业主按户数及面积2/3以上投票通过后方可申报审批,禁止非授权擅自使用人脸识别。对于如商场等非特定人群的经审批的人脸识别应用,须以显著标识告知相应人员。

再者,做好立法顶层设计,组织人工智能专项立法。界定设备及数据主管职责、技术标准、数据使用、管理权限、资质要求等。规范数据权属、使用、交易、共享机制,明确数据所有、使用与收益权限。明确机构权限,制定采集、储存、传播、使用、销毁等法定程序及数据分类管理规则。此外,引导人工智能行业自律,完善相关标准和伦理规范。

综合整理自新快报、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日报、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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