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王柱国(1974.3-),湖南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 目前研究方向为:宪法与行政法学。 现兼任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法治江西智库研究员,江西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江西省司法厅立法咨询专家,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南昌市、抚州市人大常委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检察官学院特聘教授,江西省水利厅法律顾问,南昌市观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等。 前期工作主要是从事理论研究,论文发表在《中国法学》(英文版)、《政法论坛》、《法商研究》、《行政法学研究》、《人权》等CSSCI法学核心刊物,并曾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摘;出版专著两部,译著一部。 近年来主要参与立法工作和进行对策性研究。(1)参与立法起草。参与起草的地方性条例主要有:《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江西省红十字会条例》、《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2)参与立法论证和评估。多次参与政府和人大的立法论证和评估。其中,受省水利厅委托,对涉水的十多部法规规章进行了评估工作,受到好评。(3)进行立法研究,撰写相关论文。目前,与省人大和省厅局实务专家合作,共同撰写了多篇立法研究论文,曾多次在省人大论文征文中获奖。(4)对策性研究。接受省人大、各地市人大、省市监局、省药监局、省水利厅、省司法厅(原省法制办)、商务厅等部门委托的课题,进行对策性研究,为领导和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5)负责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江西财经大学和江西省人大常委法工委合作成立)工作,负责编撰《江西省生态法治研究报告》,每两年编撰一本,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被《新法制报》专版报道。 另外,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曾获各类奖励,比如2018年获“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江西赛区优秀指导奖”,2017年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中荣获“团体优秀指导教师二等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