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3-05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多次对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推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的方向路径、重点任务,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当前,全球贸易结构持续优化,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引擎。贵州拥有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坚实基础,同时具备全域旅游资源、工程建筑经验、算力资源等独特比较优势,发展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潜力巨大。但与此同时,全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也面临规模有待扩大、结构需要优化、市场主体竞争力不强、开放平台能级不足、人才支撑薄弱等突出问题。在此背景下,从省政府层面出台《实施意见》,对全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进行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既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贵州实际、培育开放型经济新动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的迫切需要。

二、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围绕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目标,从6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提升对外开放平台能级、拓展国际市场、优化开放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人才队伍等。

三、主要特点

(一)聚焦战略导向,服务发展大局

《实施意见》全面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将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一方面,主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加强与东盟、港澳等区域的合作,拓展国际市场空间;另一方面,紧扣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通过申建自贸试验区、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等举措,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彰显贵州特色,突出比较优势

《实施意见》立足贵州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将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依托全域旅游资源,推动文旅体融合,发展旅居产业和智慧旅游;依托工程建筑领域积累的经验,重点拓展东南亚、非洲等区域建筑服务市场;依托“村超”“村BA”等特色IP,打造数字文化产品推动民族文化出海;依托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果,突出算力优势发展“港数黔算”“算力飞地”等特色业态,形成具有贵州辨识度的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路径。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补齐短板

针对全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中存在的规模偏小、结构不优、主体不强、人才不足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靶向性举措。在扩大规模方面,明确2027年、2030年服务进出口额和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占比等量化目标;在优化结构方面,重点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提升高附加值服务贸易比重;在培育主体方面,强化龙头企业引进和中小企业扶持,完善产业链条;在人才支撑方面,通过学科建设、校企合作、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破解人才短缺难题,全方位补齐发展短板。

(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融合发展

《实施意见》将创新贯穿于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全过程,大力推动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路径创新。在业态创新上,重点发展云服务、区块链、数字内容、数据服务等新业态;在模式创新上,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跨境电商+产业带”等创新模式;在路径创新上,推动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促进货物贸易与数字贸易、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同时,通过打造数字贸易生态圈、深化跨区域合作等方式,构建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不断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