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破立并举保障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
发布时间: 2026-01-27
一方面,产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技术瓶颈;另一方面,大量科技成果躺在实验室里“睡大觉”……在贵州,科技成果长期面临转化堵点,难以在“最后一公里”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科技与产业“两张皮”问题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在人。“不敢转”“不愿转”“不能转”(“三不转”)背后,关乎科研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贵州抓住科技成果转化“牛鼻子”,通过三方面11条具体措施,为科研人员的转化收益提供全流程保障。
近日,贵州省科技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印发《贵州省保障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着力破解成果转化堵点
“不敢转”“不愿转”“不能转”往往是科技成果转化最为顽固的堵点。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均出台了很多政策,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但有些政策边界模糊,有些政策缺乏执行细则,导致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在进行成果转化时,因担心后续检查而不敢转化。
同时,由于职务科技成果被视为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归单位所有,科研人员在利益分配和转化机制上没有话语权,转化动力不足。
为此,贵州省科技厅从政策着手,破立并举。通过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进行梳理,贵州省科技厅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设“科技政策讲堂”和“科技政策超市”,持续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鼓励科研人员大胆使用政策工具箱,让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变得可知、可感、可用,精准“滴灌”科研第一线。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和痛点问题,贵州省科技厅制定了科技创新券、“科技副职”“科技专员”等事项的政策组合,并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二十条”改革措施,不断完善政策配套。
在前期政策的基础上,贵州积极探索保障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工作机制。“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三不转’现象较为突出,迫切需要从政策层面和工作层面研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保障机制。”贵州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岸琪说,经广泛征求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意见建议,借鉴省外先进经验并经专家论证后,贵州最终形成了这一聚焦收益保障的专项工作机制。
“赋权”和“规范”成关键词
此前,贵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二十条”改革措施提出,支持科研事业单位将本单位职务科技成果部分或全部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人获得全部所有权后可自主转化;同时提出在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严格执行决策、公示等管理制度,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工作机制》对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落实。《工作机制》一大特点是“赋权”。
吴岸琪说,对科研人员赋予科技成果定价自主权,《工作机制》规定成果完成人可以自主选择协议定价、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进行成果定价,允许其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通过增强科研人员的获得感来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工作机制》赋予科研单位在科技成果界定、收益界定、净收入界定等方面的更大自主权,着力解决科技成果及收益界定不清晰的问题。
“规范”也是一大亮点。《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科技成果管理制度、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及分配、保障提前退出成果完成团队的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最大程度保证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平公正公开,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前期,贵州省科技厅选取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了成果确权、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的试点改革。
“在先行先试中,我们将科技成果的长期使用权赋权给科研团队,由团队自行实施转化。”贵州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顾勇透露,项目实施转化后,研究院科研团队与企业开展新型电解液添加剂设计及复配关键技术攻关,建成一条年产5000吨电解液生产线,预计2026年将实现新增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300万元。
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
近年来,在科技成果转化赋权模式、激励手段、国资管理等方面,贵州积极开展实践和探索,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已超500项,作价投资总额达9亿元。
贵州搭建了覆盖全省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体系,显著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效能。2025年,贵州技术交易市场运营成果丰硕,累计挖掘科技成果593项,挖掘并匹配技术需求455项,促进成果转化73项。
此外,贵州聚焦重点产业集群需求,在数智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利用、特色食品等产业集群,布局建设省级中试平台15家,服务283项成果熟化,产生经济效益42.67亿元。
吴岸琪表示,下一步,贵州省科技厅将继续加强宣传解读,将《工作机制》中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切实保障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据统计,2024年,贵州高校理工农医类科研人员有23636名,签署科技成果转化合同4379项,同比增长34.24%;合同金额8.57亿元,同比增长36.83%。
“《工作机制》的出台,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关心和关爱。”贵州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胡锐表示,省教育厅将督促各高校按照《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保障相关制度,进一步促进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何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