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1-2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我省地震灾害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近日,《黑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完成修订并正式印发,《预案》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黑龙江省位于祖国最北方,具有“少震而非弱震”特点。原《预案》(2020年版)对地震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修订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贯彻国家新要求,需与新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紧密衔接。二是落实新时代体制机制,需融入国家及我省应急管理改革成果。三是适应我省防灾减灾救灾新能力,“十四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需要匹配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新变化。

二、《预案》主要修订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监测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附则八个部分。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一是明确“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降低地震灾害分级标准中对死亡(含失踪)人数的规定。二是提出3个统一(统一调配力量装备、统一组织应急处置、统一管控现场秩序)、4个快速(快速应急响应、快速调派力量、快速调拨款物、快速发布信息)等工作要求。

(二)健全指挥体系,实现上下联动。构建省、市、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现场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及组成,实现省内上下及前后指挥协调联动。同时强化与国家上下联动,实现省级应急响应衔接国家应急处置。

(三)优化响应机制,强化闭环管理。一是更加突出快速响应和可操作性。优化响应启动标准,更加侧重基于震级的快速初判,使响应启动更迅速、更直观。兼顾灾损预估启动,明确地震灾害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对应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二是结合抗震救灾工作实际,将应急响应的启动、指挥协调、处置措施、级别调整、结束等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进行合理整合,形成工作流程闭环。

(四)细化应急处置,明确保障措施。细化了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应对举措,制定12方面处置措施。明确7方面保障措施,强调断路、断网、断电问题应对,着力解决抗震救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基础设施快速抢修抢通能力。

(五)规范恢复重建,分级组织实施。一是规范恢复重建流程。与《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衔接,先行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有计划、分步骤组织恢复重建实施。二是结合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等级,明确省市县三级组织实施有关程序。

(六)拓展适用范围,强化预案落实。在适用范围方面,《预案》充分体现我省特殊省情。一是新增特殊情形处置,补充未达到省级启动响应、火山事件及省外地震等处置内容。二是强化预案落实,明确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应急措施。

(七)结合客观实际,设定实施时间。附则中,设定了“预案实施时间”条款。《预案》制定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需长期适用。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把《预案》有效期设定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