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10-11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修定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全文包括总则,支持对象及范围,专项资金项目和预算、资金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绩效和监督管理,附则等六部分内容,支持标准和方式、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口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要求等内容作为附件,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为:

(一)总则。明确专项资金内涵、管理主体及各方职责。

(二)支持对象及范围。对科技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对象、支持范围进行明确。

(三)专项资金项目和预算、资金管理。对科研项目不同承担主体的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进行分类明确,以及对省重大科技计划等项目的资金开支范围进行明确。

(四)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明确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持续推进科研经费管理和科研财物“放管服”改革。

(五)绩效和监督管理。明确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

(六)附则。明确《办法》施行时间及相关废止文件。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聚焦我省重点领域,结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创新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年度科技重点工作确定支持范围。

支持对象原则上是在浙江省境内(不含宁波,下同)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具备科技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

四、关键词解释

省级创新联合体:是指在省级政府引导支持下,由省内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元主体,以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和推动产业升级为目标,通过契约建立长期稳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新组织。

“赛马”:指在项目部署中,针对同一个任务,经专家论证后有两个以上牵头单位获得立项的,先进行平行立项、后重点聚焦、优中选优的项目组织管理模式。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解读人(处室)及联系方式:科教处87058413,规划处8705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