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强化集体土地监管 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发布时间: 2025-10-10
平罗县紧扣承包地“三权分置”要求,持续深化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通过出台土地经营权管理实施细则,构建起制度创新、规范管理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全链条集体土地使用监管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64.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3%。
在土地流转环节,对流转面积超过1000亩的项目,实行乡镇初审、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策制度,并签订由农业农村部监制的经营权租赁合同,确保流转行为合法合规。严格规范流转程序,明确要求流转费缴纳时限,并加强土地用途监管。根据种植类型和实体投入情况,按每亩流转费30%-50%的标准收取风险保证金,实行专户专存、“五方联审”管理,期满后,本息一次性返还流转方,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国有牵头+集体携资+农户带地”的合作方式,引导集体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经营,实现统一经营。目前已完成2500亩土地经营权入股企业,有效促进了企业、集体与农户三方共赢。
平罗县将持续强化集体“三资”使用管理,积极推广“国有融资平台+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的新型合作模式,建立“收益保底”“按股分配”“二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全链条优化集体资产流转与管理,推动集体经济与农民收入持续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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