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咨询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9-25

       一、产业发展现状

        楚雄州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类型多样,具备发展林下经济的优越自然条件。州委州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一极三区”发展定位,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将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发展林下特色经济,楚雄州林地面积广阔,森林覆盖率高,林分结构多样,林内光照、湿度、土壤等条件适宜多种动植物生长。丰富的林业资源为发展林药、林菌、林禽、林蜂、生态旅游等多元化的林下经济模式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基础。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为主的四大业态。

       龙头带动,示范引领。随着经营主体壮大,带动效应初显,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养殖大户,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有效联结了小农户与大市场,对农户的增收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政策支持持续加大,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州、县各级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资金补贴、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产业初创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州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林下种植基地、养殖基地、采集基地和森林康养旅游目的地,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全州林下经济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全州林下种植面积达860万亩以上,林下养殖达11万头(羽)以上,林下经济产值达500亿元以上。

       二、存在问题

       尽管楚雄州林下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但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诸多挑战和深层次问题,制约着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是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低,生产多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规模小,布局散,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产量不稳定,市场竞争力不强。

       二是科技研发不足,对本土特色物种(如名贵菌类、道地药材)的种源繁育、生态种养关键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研发投入不足,良种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三是产业链延伸不够,多以出售原始初级产品为主,精深加工能力严重欠缺,产品附加值低,缺乏有影响力的终端品牌,市场营销渠道单一,抗风险能力弱。

       四是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滞后,多数林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增加了生产运输成本。冷链物流、仓储保鲜等现代化配套设施缺乏,导致生鲜产品损耗率高。金融、保险等服务对林下经济的覆盖度不足,融资难问题突出。

       五是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乏力,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滞后,市场知名度不高。产品营销手段传统,对电商、新媒体等现代营销渠道利用不充分,“优质不优价”现象普遍存在。

       六是资源保护与利用矛盾待解,在发展过程中,需警惕对林地生态系统的过度干扰,防范盲目引种可能带来的生物入侵风险,以及可能发生的面源污染,确保产业发展与森林生态保护协同并进。

       三、措施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技赋能、三产融合”的原则,充分挖掘森林资源潜力,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生态振兴、产业振兴,加速绿美楚雄建设。

       一是科技支撑,创新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资源保护、保育促繁、仿生栽培、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攻关,增强产品科技含量,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共建研发平台,依托“科创中国”服务团,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在楚雄建立林下经济产业技术研究院或专家工作站,

       二是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根据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营传统、环境容量和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创新发展模式,突出优势特色,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支持林下经济基地的林间道路、灌溉设施、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主产区布局建设产地冷藏保鲜、分级包装初加工中心,设立林下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化解经营主体后顾之忧。

       四是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多元市场渠。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并强力推广“彝山林珍”等区域公共品牌,充分利用电商直播、短视频、社群营销等新媒体,讲好楚雄林下产品的“生态故事”,积极举办或参加各类展销会,对接高端市场和大型商超,拓宽销售渠道。

       五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把生态保护贯穿到林下经济发展各个环节,确保在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布局林下经济,有序适度发展林下经济。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由,滥伐林木、破坏林地和生态环境。

       六是完善政策体系。建议州级层面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在用地保障、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