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营口市第二十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09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营口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营工信科技〔2025〕1号)规定,我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开展第二十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相关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按编写提纲(见附件2)提供申请材料,并填报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3)。

2.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PDF、Word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整理,于9月5日前行正式文件上报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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