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科技创新模式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8-21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2025年2月13日,省委主要领导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下功夫打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卡点堵点,做到“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机制和浓厚氛围,让浙江成为创新创业最具活力的“黑土地”。3月13日,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省科技厅调研时指出,强化政府和企业协同,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省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关于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科技创新模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7月24日印发。
二、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合作创新闭环机制,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有机融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3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主线,以强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平台等各类主体协同创新为路径,构建“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科技创新机制,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明确到2027年,我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稳居全国前列,“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科技创新模式全面推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创新合作的比例超过50%,企业牵头或参与的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占比不低于80%,其中企业主导(排名前三)的占比不低于70%,每年取得100项左右支撑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标志性成果。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提出五方面14条举措。一是建立精准有效的“企业出题”机制,包括畅通企业创新需求传导通道、完善企业创新需求共同凝练机制、建立企业需求转化为项目榜单的标准等3条举措。二是建立有求必应的“政府助题”机制,包括坚持企业主导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强化市场导向的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保障、增强科技金融服务企业能力、强化创新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等4条举措。三是建立需求牵引的“平台答题”机制,包括引导平台聚焦企业需求开展攻关、加强企业主导的创新平台建设等2条举措。四是建立应用导向的“车间验题”机制,包括建立前沿技术概念验证机制、建立成果量产中试验证机制等2条举措。五是建立实绩导向的“市场评价”机制,包括建立企业主导的成果验收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加强企业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建设等3条举措。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确省委科技委员会统筹领导,由省科技厅、省经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及各地,用足用好现行科技、产业、人才等扶持政策,总结推广一批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
四、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合力搞创新。用好我省市场经济活力足、经营主体多、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快的优势,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平台等各类创新主体形成合力,构建政产学研用紧密链接的创新生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是体现“案例就是路径”。将基层实践经验制度化,探索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创新模式。如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扎根当地产业与企业协同攻关难题、“科技副总”协助企业凝练创新需求等做法。
三是聚焦企业产业需求。围绕中央巡视关注的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科创平台支撑新质生产力等情况,将畅通企业需求传导通道、企业主导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等改革举措纳入文件。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解 读 人:陈 森
联系方式:0571-8705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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