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政策支持助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5-03-26
今年,彭阳县继续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资源禀赋,充分利用高原冷凉气候优势,坚持“种植加工结合,加工为种植托底”的产业融合发展思路,在露地蔬菜种植、辣椒利益联结、辣椒初加工基地建设、新型蔬菜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实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冷凉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彭阳县持续发展露地蔬菜种植,支持农户及各类经营主体主要使用县内繁育种苗开展露地辣椒种植,经营主体规模化种植 10 亩以上或农户种植 0.5 亩以上露地辣椒,每亩奖补种苗费300元,对脱贫户、 监测户、县内移民户和退役军人每亩奖补种苗费 350 元;支持复种露地蔬菜,统一采购发放蔬菜种子3万亩,经营主体规模化复种10亩以上或农户复种 0.5 亩以上其他露地蔬菜,每亩奖补100元,对脱贫户、监测户、县内移民户和退役军人每亩奖补 150元。
彭阳县健全辣椒利益联结,鼓励农户、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向县内加工销售企业交售自种干鲜两用型辣椒,对交售主体按照交售额的 10%进行奖补;支持县内辣椒加工主体加工转化辣椒产品每吨奖补 100 元,同一主体最高奖补 100 万元。
彭阳县支持辣椒初加工基地建设,推进辣椒初加工、冷链物流及分拣向乡镇延伸,支持相关乡镇优先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改造辣椒初加工车间 6 个,每个最高奖补 150 万元;改造或新建冷链物流及分拣中心 5 个,每个最高奖补 150 万元。
在新型蔬菜设施建设中,彭阳县支持经营主体、农户在有灌溉水源保障地区,新建新型大跨度日光温室,每平方米奖补 150 元;支持经营主体、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在有灌溉水源保障地区,新建 10 米以上大跨度钢架结构塑料拱棚,每平方米奖补 22 元。
彭阳县加大蔬菜起垄机械购置补贴,推进蔬菜种植农机农艺融合,支持农户、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购置起垄覆膜一体机 50 台,按照购置价的 30%进行补贴,每台最高补贴 3000 元。
目前,全县累计建成设施农业示范园区16个,发展露地蔬菜基地10个,打造供港、供粤有机蔬菜标准生产基地1个,引进培育宁夏东升有机种植有限公司、宁夏春又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5家,发展合作组织26家。建成蔬菜冷链物流中心1座、田头市场5处,改造提升老旧设施园区6个,建成蔬菜育苗中心5个;探索形成了古城温沟园区“育一茬、种两茬”全周期生产模式和新集海子塬园区“党支部+村集体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联农带农模式,全县蔬菜生产总面积达到7.5万亩,蔬菜总产量20.3万吨,实现总产值8亿元。
(信息来源:彭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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