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邳州两地就执法规范化及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开展学习交流
发布时间: 2024-10-23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效能,推进丰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确保全县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有力推进,近日,丰县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科室及部分执法人员赴邳州生态环境局学习交流执法规范化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会上,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就行政处罚领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推进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讨论。邳州生态环境局介绍了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和国家、省、市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要求,分享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验和方法,并表示将与丰县局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两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走深走实。
丰县生态环境局和邳州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分别就近年来办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基本情况、成熟案例进行了介绍。双方重点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认识理解、办理方式、适用范围、工作内容、职责分工、注意事项、方法步骤、磋商机制建立、协议签订、生态修复、司法衔接、司法确认和此类案件办理工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等情况进行热烈地讨论、交流、研究。通过学习交流,借鉴吸收了双方的先进理念及经验做法,提升了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认识,拓展了工作思路和格局,提高了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水平。
下一步,丰县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互学互促,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部门沟通衔接,认真排查梳理线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程,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到实处。
(来源于:生态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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