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科院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级》获批发布
发布时间: 2024-10-18
9月29日,林科院作为重要参编单位制定的《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级》(国家标准GB/T44690—2024)获批发布,将于2025年4月1日正式实施。林科院王敬贤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标准的第二起草人。
人造板及其制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长期、持续向室内空气中散发出成分复杂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带来的室内空气污染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制定国家标准,规范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级,提升人造板及其制品环保性能,对保护消费者利益、引领消费、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是我国首个针对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级的国家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级。标准依据TVOC、总醛酮化合物、乙醛、苯、甲苯、二甲苯、联苯和三联苯、4-苯基环己烯、萘、苯酚等的释放量,将人造板及其制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分为Ⅰ级、Ⅱ级等2个级别。
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鼓励企业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生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更低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二是以标准倒逼产业升级,淘汰一批落后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企业,推进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转型升级;三是为消费者提供更放心、更环保的高质量人造板及其制品,保障家居环境安全;四是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提升消费者需求和消费信心,助推拉动消费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标准可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234D7936AA88E194E06397BE0A0AA0A9查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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