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启动科技成果“三项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 2024-09-22
近日,包头市出台包头市市场化导向科技项目选题机制运行管理办法、包头市结果导向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运行管理办法、包头市价值化导向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运行管理办法,“三项机制”聚焦制约成果转化机制因素和问题短板,发改革之力进一步畅通技术需求端到成果供给端转化路径,推动原创成果不断涌现,提高创新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水平,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三项机制”紧密衔接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制度、政策,在项目管理、成果评价、转化激励等相关内容、程序上进行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决定性作用、成果评价价值识别作用和转化激励的导向作用,结合地区实际,在制度范围内作了大胆创新。分别聚焦项目选题、成果评价和转化激励三个不同阶段,在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统一标准,程序贯通,彼此衔接,易于执行。
“三项机制”创新项目组织方式,以“市场化导向”建立“自下而上”“自上而下”项目指南征集凝炼机制,“实践化”“实战化”组织技术攻关,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出题人”“答题人”主体作用,从市场主体征集梳理产业发展最急切的重大技术需求及“卡脖子”难题,开展以企业为主导的“企业出题、企业和院所高校共同解题、政府助题”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创新以结果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以结果为导向的科技成果多元评价体系,突出转化效益,形成以产业验证、市场验证、价值验证为核心的成果评价模式,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可采取阶段性评价。
此外,“三项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引导和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建立价值化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可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与所在单位约定一定分配比例,科研人员占比不低于90%,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让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应用、科研人员实现“名利双收”。
(来源:创新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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