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产业链链上企业科技成果在晋创谷落地转化的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03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产业链链上企业科技成果在晋创谷落地转化的举措》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落实。 

附件:晋创谷专班办发〔2024〕4号.pdf

 

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省级工作专班办公室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4年7月9日

 

关于支持信息技术融合应用产业链链上企业

科技成果在晋创谷落地转化的举措

 

为充分发挥“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作用,促进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省级重点产业链(以下简称“信融产业链”)链上企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着力推动信融产业做强实力、做优品牌、做大规模,制定如下支持举措。

一、数字赋能“晋创谷”发展。支持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建设应用,畅通“晋创谷”园区数据链、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探索园区数字化整体提升路径,构建数字化研发体系,实现研发数字化转型。

二、优化数字化转型供给体系。发挥链上企业优势,以购买服务、技术交易等形式,打造面向入驻“晋创谷”企业(团队)的数字化转型工具箱、资源池。支持链上企业开放资源和能力,共同开发数字化工具、产品和相关标准;推动信融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在先进制造、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团队)云上平台,结合自身需要实施投入少、见效快的“微改造”项目,加快实现数字化基本功能。

三、培育典型场景和解决方案。鼓励支持入驻晋创谷的企业(团队)与信融产业链链上企业联合开发标准化模块解决方案,挖掘数字化转型典型场景,理清各类场景软硬件工具、数字模型、关键标准等,加快推进单机装备、制造单元、生产线、制造车间等智能化升级,建设智能工厂。

四、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重点场景的深度应用。在“晋创谷”园区内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探索柔性生产、共享机制、虚拟制造等新形态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新模式,打造人、信息系统、物理设备网络化联接、高效协同的新一代智能制造体系。

五、支持信融企业入驻“晋创谷”。围绕信融产业链创新需求,在晋创谷内设立独立法人的信融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创新主体,聚焦先进制造、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以数字赋能为目标,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力争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与典型应用,加速在我省重点关键行业领域的应用推广。

六、支持信融企业加强区域合作。发挥产业集聚和应用场景优势,重点围绕芯片制造、人工智能计算芯片、基础软件等方面,与省外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组建机制灵活的创新研究院、联合实验室等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入驻“晋创谷”,共建研发创新平台、做强做优信融产业。积极引进培育开源组织,加强开源项目孵化,推广资源共享、技术共研、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开源模式。

七、推动信融产业有序发展。信融产业链链上企业在晋创谷新注册独立法人机构,要重点围绕新技术、新应用、新产品、新业态等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突出对晋创谷所在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增量贡献度,推动信融产业协同有序发展。

八、进一步发挥政策激励作用。信融产业链链上企业重点围绕以上方向赋能“晋创谷”,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5号)要求及相关政策,给予注册资本金、经济贡献度、技术合同交易、信融产品优先采购、科技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