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部分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6-11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3〕3号)规定,决定撤销“低断面无内胎全钢子午线轮胎研发”等5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6月11日至6月19日。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科技厅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或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方式: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处 0951-5032423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951-5032301
附件:拟撤销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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