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1

桂林发〔202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 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粮食和储备局、投资促进局、农机中心、供销社,广西银保监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 —2025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林 业 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 年 2 月 6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油茶的重大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国家下达我区“ 十四五” 油茶生产任务,推动我区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2023 —2025 年在全区开展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 ·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以完成国家安排任务、实现油茶“双千”为目标,以打造油茶产业重点县(市、 区)和建设高产高效示范基地为抓手,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下,着力扩大种植规模,加快低产林改造,促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茶油供应能力,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维护国家粮油安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作贡献。

(二)基本原则。

—— 坚持生态优先,提高经营效益。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推广“ 油茶+N” 复合经营模式,推行园艺化管护,增强林分生态功能,提高油茶经营效益,调动全社会种植油茶的积极性。

—— 坚持科学布局,突出发展重点。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造林绿化空间评估成果,科学规划布局,扩大高产高效种植面 积,加快改造低产低效林,打造一批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市、 区)和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

—— 坚持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推行“ 百分之百良种、 百分之百大苗、百分之百花果苗”造林,重点推广香花、岑软系 列油茶良种。加快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以二产拉动一产,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市场引领。建立稳定的政府政策扶持引导和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形成政府育市场、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到 2025 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给广西的“ 十四五” 期间油茶生产任务,基本实现全区油茶“双千” 计划目标,油茶种植规模迈 上新台阶,油茶产业发展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油茶产业维护 国家粮油安全和助力乡村振兴的成效更加凸显,力争建成全国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种植规模持续扩大。到 2025 年底,力争完成油茶新造林276 万亩、低产林改造 151 万亩任务,其中 13 家自治区直属 国有林场完成油茶新造林 40 万亩(其中场内 10 万亩、场外 30万亩)。全区油茶种植面积达 1152 万亩以上。

—— 综合产能大幅跃升。到 2025 年底,全区油茶籽年产量达100 万吨以上,年产茶油达 25.6 万吨。

——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到 2025 年底,全区茶油产品深加工率、综合利用率明显提升,油茶产业龙头企业达到 10 家以上,培育油茶产品国内知名品牌 2 —3 个、 区内知名品牌 3 —5 个。

——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 2025 年底,全区新增审(认)定广西油茶良种 5 个以上,年产油茶良种大苗 6000 万株以上。油茶栽培和采收机械化水平逐步提升,生产效率明显提高。

三、发展布局

依据油茶资源分布、适宜栽培土地、产业发展、市场培育等 因素, 以县域为单位将全区划为油茶核心发展区、适宜发展区、潜力发展区三个区域(不包含自治区直属林场)。

(一)核心发展区。

核心发展区以山地、丘陵为主,自然条件适宜发展油茶,是我区油茶产业的传统产区。主要分布在桂北、桂西北、桂东北部、 桂中东北部,涉及 35 个县(市、 区)。2023—2025 年安排新增 油茶造林 123.7 万亩、低产林改造 140 万亩。到 2025 年,该区 域各县(市、 区)油茶种植面积均达到 10 万亩以上,总油茶种植面积达到 880 万亩以上。

(二)适宜发展区。

适宜发展区以丘陵为主,自然条件较适宜发展油茶。主要分布在桂中、桂西、桂东南、桂北中部,涉及 23 个县(市、 区)。 2023—2025 年安排新增油茶造林 74.6 万亩、低产林改造 10. 1 万 亩。到 2025 年,该区域各县(市、 区)油茶种植面积均达到 5万亩以上,总油茶种植面积达到 160 万亩以上。

(三)潜力发展区。

潜力发展区以平地为主,局部地块适宜发展油茶。主要分布在桂南、桂北中部、桂中中部,涉及 53 个县(市、 区)。2023  —2025 年安排新增油茶造林 67.7 万亩、低产林改造 0.9 万亩。 到 2025 年,该区域各县(市、区)油茶种植面积适量逐步扩大,总油茶种植面积达到 90 万亩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高标准油茶林。

着力扩大新造油茶高产林。油茶传统产区要深挖潜力,扩大油茶种植规模;非传统产区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树种结构调整 增加油茶种植面积。采取千亩以上示范园与 20 亩以上示范点相 结合,建设油茶高产高效基地,带动新造油茶高产林。油茶高产 高效示范基地要大力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铺盖地膜、机械除草 施肥等新技术、新设备。鼓励探索油茶与其他树种混交或与林下 中草药套种的“ 油茶+N” 复合经营模式,提高林地经营效益。到2025 年,全区新建各类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 100 个以上,进入盛果期的油茶高产林平均亩产茶油达 40 公斤以上。

大力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坚持因林施策、分类改造原则,对品种不良且树体老化、林相残败的低产油茶林,采取带状更新、 块状更新等方式,逐步改造更新为良种油茶;对品种不良但树体 健壮、长势良好的低产油茶林,采取嫁接换冠、劣株换种等方式 改造更新为良种油茶;对品种良好但管理不善、密度过大、林分 衰退的低产油茶林,采取密度调整、合理修剪、垦复施肥等方式 改造为高产林。在低产油茶林改造过程中,探索“ 油茶+N” 复合 经营模式。对“ 十三五” 期间及之前实施过低产林改造但未达到丰 产标准(每亩茶果产量 350 斤以上)的油茶林,继续实施低产林 改造,并享受有关补助政策。到 2025 年,全区油茶低产林改造后平均亩产茶油达 20 公斤以上。

(二)加强良种壮苗培育。

加快香花油茶等良种选育繁育,注重本地传统优良品种认定,2023—2025 年全区新增审(认)定广西油茶良种 5 个以上。 加强现有采穗圃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及时除草抚育,适当修 剪,促进采穗母树生长,提高穗条产量质量。在南宁、柳州、来 宾、河池、百色等地建设香花油茶良种采穗圃,对部分现有采穗 圃进行改建,适当增加新选育的优良油茶品种,优化品种结构。 搭建油茶种苗质量追溯平台,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油茶种苗 质量监管,维护油茶种苗市场秩序。到 2025 年,建设油茶保障性苗圃 20 个,面积 1000 亩;改造油茶采穗圃 3—4 个,面积 200亩,确保 2023—2025 年全区油茶良种苗木供应总量达到 2.2 亿 株以上,每年良种大苗供应量 6000 万株以上;建设香花油茶采 穗圃 5 个,面积 350 亩,扩大香花油茶苗木产量,满足香花油茶造林需求。

(三)强化科技创新推广。

大力推广《油茶造林技术规程》《油茶丰产栽培技术简明方案(第一版)》《“ 油茶+N” 复合经营技术指南(试行)》等油茶高 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应用油茶生产新技术、新机械,研发和引 进油茶种植、抚育、施肥、采收和初加工机械设备。油茶基地道 路建设以及条带宽度、种植密度设计要符合机械作业要求,满足 机械化作业生产条件。建立由科研院所、产业协会、企业技术人 员和专业合作组织组成的县级油茶推广技术服务体系,强化产学 研用结合,引导科技要素集聚生产企业和生产一线。鼓励油茶龙 头企业联合国内一流油茶科研院所,开展科研攻关、新品种研发 和技术改造。加快化妆品用油、 医药用油、洗护用品、茶皂素、茶粕蛋白等油茶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四)加快收储中心建设。

以油茶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油茶果(籽)收购储运初加工基地,配建油茶果 (籽)烘干、脱壳、筛选等预处理和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 实现就地就近初加工,逐步建立油茶果(籽)分级销售体系。充分利用农村地头冷库、冷柜,完善茶果(籽)收储设施。鼓励乡村供销合作社(点)开展茶果(籽)收购服务,扶持油茶产区建  设乡镇茶果(籽)收储交易点。支持核心发展区油茶县(市、区) 利用现有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茶果(籽)交易市场,配套茶果  脱壳、筛选、烘干等设备,打通农村茶果(籽)销售渠道。 到 2025 年,油茶核心发展区的每个县(市、区)分别建有相对规范的油茶收购交易市场。

(五)推进产业示范园建设。

加强资源要素整合,以柳州市为中心,以加工业为重点,引导建设一批集油茶种植、加工、仓储、服务、科研教学培训及生 态文化旅游于一体的现代产业示范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油茶 与休闲、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有机结合,建设油茶产业融合 发展示范园。合理布局油茶加工企业,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淘 汰小散落后产能。支持油茶加工企业建立油茶副产品综合利用生 产线,发展与油茶相关的休闲食品、营养保健品、高档化妆品、 日化用品、生物医药、环保农药等延伸产业,提升油茶利用率和 产品附加值。到 2025 年,油茶核心发展区的设区市分别建有产业示范园 1 个以上。

(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大力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建设规模化、专业化油茶种植基地。推广“企业(林场、合作社)+基地 +农户” 等合作经营模式,引导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委托种植、联耕联种、资金入股等方式与经营主体合作,建立完善稳定的利益共同体,破解“ 有山无力造、有力无山造” 瓶颈问题。支持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采取灵活多样模式到场外集 体林区种植油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引导建立“ 种产储加销” 一体化产销协作关系,提高油茶生产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培育一批以油茶生产、加工为主业的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培育市 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打造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油茶龙头企业。到 2025  年,全区油茶类龙头企业达到 10 家以上,油茶专业合作社达到350 家以上。

(七)开拓油茶消费市场。

打造油茶区域品牌。加强油茶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快推进油茶产品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香 港高端品质认证、深圳圳品认定、“广西优质”认证等高端品质认 证、知名品牌及国际质量认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开发油 茶地理标志产品。充分发挥广西油茶产业联合会的作用,采取“政 府部门主推、行业协会主导、龙头企业主用”的品牌运营模式,按照“统一品牌、商标各异、注明产地”方法,集中打造“广西 山茶油” 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自主特色品牌。到 2025 年,争取 培育 2 —3 个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茶油知名品牌、3 —5 个区内知名品牌。

大力培育油茶市场。科学定位产品价值,鼓励企业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对产品进行不同的包装设计、产品设置,培养公众消费习惯。坚持实体店销售和电商销售并重,健全茶油品牌营销网络,积极开拓各级消费市场。组织举办油茶交易博览会,提高 茶油认知度,宣传茶油文化,培育油茶消费群体。加强油茶产品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油茶产品产供销市场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油茶产业发展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分工有 序、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自治区林业局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责 任书,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市。 自治区油茶产业发 展联席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配合协作,共同推动油 茶全产业链发展。各县(市、区)要根据自治区分解下达的任务 (见附件 1),编制县级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方案,充分挖掘油茶 造林用地潜力,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年度、到乡镇、到村屯,做好林地落实、组织实施等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油茶生产任务。油茶 生产任务实行自治区、市、县(市、 区)三级蹲点包保责任制, 督促协调解决油茶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做好油茶生 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油茶生产任务纳入市县(市、区)绩效考核内容和林长制考核内容,油茶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推选国家及自治区级林业相关评优评先表彰的重要参考标准。

(二)保障种植用地,挖掘发展潜力。各地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管控规则,规划造林绿化空间,严格按照计划任务落实新增油茶种植用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引导在未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荒山荒坡上种植油茶,不得占 用耕地种植油茶。鼓励利用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森林防火隔离带、电力走廊林带、房 前屋后“ 四旁”地等各类非耕地国土资源种植油茶;鼓励结合第一 轮退耕还林地林分结构调整、桉树种植结构调整改培油茶;允许 依规将坡度较缓、土层较厚、不易产生水土流失、适宜种植油茶 的二级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用于种植油茶;允许对划为公益林的油茶林,采取带状更新、高接换冠等方式实 施低产林改造;鼓励通过林地流转、合作造林、发放“碳票”等方 式发展油茶;推广油茶与用材林树种、其他经济林树种、中草药等混交复合经营,拓展油茶新造林空间;允许将现状为油茶林的 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将油茶纳入森林监测统计范围,确保扩种、 改造油茶不影响林地保有量。经营主体采伐用材林、松材线虫病 疫区松树林、饮用水源保护区桉树商品林、低产低效经济林种植 油茶的,优先安排采伐指标。对油茶生产任务量大、任务完成好 的地区,自治区予以林地定额奖励。加强油茶造林精细管理,油 茶新增种植和低产林改造任务实行落地上图管理,按程序做好国土和林草资源数据变更。

(三)加强项目支持,落实补助政策。统筹中央和自治区有 关项目资金支持油茶生产,各地要确保下达的资金兑现到位。按照“先建后补、应补尽补” 的原则,自治区对油茶新造林,按 1000元/亩给予补助,分 2 年兑现到位;对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截干更新,按 600 元/亩给予补助,分 2 年兑现到位。市县(市、 区)应加大扶持力度,通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本级财政投入等 统筹安排资金,对油茶新造林,可按 1000 元/亩给予补助;对油 茶低产林抚育改造、截干更新,可按 100 元/亩给予补助。 油茶 低产林更新改造、嫁接改造按新造林补助标准执行。鼓励各市县 (市、区)科学制定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充分发挥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支持油茶产业发展壮大。 补助条件和兑现程序可参照油茶“双千”计划政策执行。补助资 金要优先用于油茶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基地一般要求相对集中连片 20 亩以上,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支持苗圃培育油茶二年生以 上规格良种大苗。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木材战略储备基 地建设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安排油茶生产。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业 和信息化、科技、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乡村振兴、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部门要加大对油茶科技研发 和培训、良种苗木培育和推广、油茶林新造和低产林改造、基地 基础设施建设、精深加工水平提升、产业品牌创建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油茶冷链、物流、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全产业 链发展。将油茶作业机具纳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范围,加速产业机械化进程。

(四)加强金融支持,引导社会投入。以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桂惠贷” 和“ 油茶贷”为主要贷款模式,加大金融信贷投入,支持油茶基地建设、油茶加工企业生产营销等。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应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发展油茶产业。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方式,开发与油茶产业相适应的油茶贷款业务,创新保 单质押、订单质押、免评估可循环林权抵押贷款等产品和商标专 用权质押融资贷款,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重点支持油茶种植、茶 籽收购、加工、品牌打造等环节。完善林权价值评估体系,推进 林权流转及确权发证工作,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制度保障。鼓励 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产业基金,投资具有一定经济 效益的油茶产业企业。用好用足贷款贴息政策,撬动更多社会资 本参与油茶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油茶政策性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承保面积,探索“ 油茶收入保险+贷款” 等金融工具联动,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双重风险。

(五)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服务水平。油茶造林推行“ 百分之百良种、百分之百大苗、百分之百花果苗”,确保早实丰产,缩短产前期。建立油茶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宣贯和应用, 推进油茶产业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程,科学种植改造管护,提高油茶林的园艺化管理水平。将油茶技术作为各级林业科技推广培训重点内容,培养市、县(市、区)、 乡、村四级油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立油茶科技特派员制度, 组建自治区、市、县(市、区)油茶技术服务队,实行分片包干 服务。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任务全部实行落地上图管理,着重将油茶混交套种面积融合体现到森林资源管理“ 一张图”中,逐步创建油茶专题数据库,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快引进和推广油茶剥壳、烘干等先进机械设备,降低生产加工成本,提升产业效益。

(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三产融合。支持和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方式,培育油茶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和专业公司,提高油茶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水平。 各级国有林场要带头建设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基地,推广水肥一体 化等先进技术,推进机械化、生态化经营,高质量完成油茶生产任务,带动周边农户种植油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油茶种植、 精深加工、市场建设等。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油茶产业与特色产业、休闲林业、生态旅游等有机结合,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