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情满怀向春天|何敬麟:建议在广州南沙打造国际商协会集聚区

发布时间: 2024-03-11

行业协会商会是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重要桥梁纽带。《南沙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引导港澳商会协会在南沙设立代表处,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全球主要自贸区、自贸港区和商会协会建立务实交流合作,构筑粤港澳大湾区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的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发展任务。

2023年3月,港澳商协会之家在南沙启用,首批进驻商协会15家。“目前广州南沙国际商协会的集聚态势已初步呈现,设立代表处或派员常驻南沙办公并开展实质性业务。”一直关注广州、关注南沙发展的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工商联会会长何敬麟也发现,目前广州南沙在推进大湾区国际商协会集聚区建设时,仍存在诸多尚待克服的制度性障碍和瓶颈性难题。因此,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他提交了《关于在广州南沙打造国际商协会集聚区的建议》,建议国家能够支持广州南沙率先开展国际商协会落地登记改革试点。

在国际商协会注册落地方面给予南沙更大自主权 

南沙是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重要平台。按照《南沙方案》规则对接机制衔接的要求,何敬麟建议,国家发改委允许广州南沙率先复制《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中创新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管理制度的改革举措,开展港澳和国际商协会在南沙简化申请登记、建立综合监管机制方面的综合改革试点,尽快开辟出港澳和国际商协会在广州南沙登记注册、港澳及海外人士担任商协会法人的绿色通道,为粤港澳合作在广州南沙打造国际商协会集聚区创造有利条件。 

他还建议,公安部、民政部等相关部委参考借鉴上海前滩与深圳前海国际组织集聚区建设的经验做法,授权广州南沙单独审核批准具有“大湾区”“华南”“粤港澳”等名称的港澳和国际商协会,允许广州南沙单独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港澳人士以及取得内地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担任在南沙注册落户的港澳和国际商协会机构的法人或负责人,降低港澳和国际商协会准入门槛,激发落户积极性;允许将南沙新区(自贸区)明确为港澳和国际商协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有效解决一些港澳和国际商协会因无明确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注册设立的问题。

加大对南沙配置国际资源的支持力度 

“深圳前海能够如此快速地成功打造出以国际仲裁为特色的国际组织集聚发展区,得益于国家的全力支持,不仅将深圳国际仲裁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等优质资源全部迁入前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在扩大域外法适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支持政策。”何敬麟认为,南沙可借鉴深圳前海的资源配置模式,一是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在广州南沙尽快落地;二是明确要求国际金融论坛、大湾区科学论坛在南沙落地注册,承担引荐国际商协会的任务;三是外国领事馆区迁址南沙,更好发挥其集聚商协会的作用。 

“目前,多数港澳商协会组织仍在努力寻找一个政府机构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他建议,国家参照“上海自贸区管委会正式纳为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 模式,允许南沙作为大湾区“境外协商会”作为服务的创新试点城市。“南沙以协助境外商协会为主轴,链接国内外资源,协助拓展中心业务;同时也允许在广东省注册的组织也有条件在南沙建立办事场所。”何敬麟说。

夯实中介机构做好市场营商环境,推动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他认为,应探索把国际标准“引进来”,让中国标准“走出去”形成多行业领域集群引领效应,在优化贸易服务促进投资、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一方面通过制度性创新及开放,协助商协会“试点”落地,结合“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理念”深化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另一方面丰富商协会服务网功能,健全信息收集、反馈和解决机制。提高市场包容性,推动注册制改革有效实施,做好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雯雯
图/受访者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