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首家粤港联营律所开业,护航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发布时间: 2024-03-04

2024年3月1日,恰逢《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正式施行的日子,《南沙方案》发布后于南沙自贸区设立的首家粤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天诺余陈杨(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该律所将积极参与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涉外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粤港法律规则衔接,护航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天诺余陈杨(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是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香港余陈杨律师行强强联合、共同设立的粤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将积极参与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涉外法治建设。律所将充分发挥粤港两地律所和法律专才优势,力求成为在粤港澳和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一站式、多元化、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机构。

“凭借国家对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合作的推进及对港澳律师的支持,我相信,越来越多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将会汇聚于此,粤港澳律师之间的业务交流合作空间是广泛的,而机遇是空前的。”余陈杨律师行创始合伙人杨元建表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化合作和国家发展政策的大力扶持,涉及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投融资、知识产权、跨境法律及争议解决等法律事务大幅增加,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天诺余陈杨(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应运而生,并协同内地律师及香港律师积极合作及对接,积极发挥两地各自的法律专业优势,为南沙、广州、香港、澳门乃至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的企业、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助力港澳企业、个人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积极投身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披荆斩棘、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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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粤港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双向奔赴。”天诺余陈杨(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果刚刚入选了广东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库,她告诉记者,律师事务所的成立为粤港两地的规则衔接搭建了桥梁,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涉外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努力搭建起全球法律服务网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外资“引进来”提供双向法律服务。“期待在南沙这片创新创业的热土砥砺前行,协同港澳,面向世界,为南沙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涉外法律服务高地贡献力量,为建设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奋斗。”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普光表示,天诺余陈杨(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是粤港法律服务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又一成功范例。

据介绍,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是落实《南沙方案》的必然要求,是南沙法律服务业最大的特征。广州市先后赋予南沙打造“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全国涉外法治先行区”等使命任务,支持南沙涉外法治建设。去年初,南沙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支持力度位居全国前列;随后建设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着力打造港澳法律服务机构、人才集聚高地……为港澳法律服务机构、人才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南沙方案》为港澳包括法律服务业在内的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士到南沙发展作出了强有力的顶层设计。近期,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围绕《南沙方案》,密集出台政策法规,为推进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制度支撑。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4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2024年1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2024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三地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再获突破。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耿旭静、董业衡

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