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开展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27

各技术转移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技术转移机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服务绩效,根据《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现组织开展市级技术转移机构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在市科技局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包括A类独立法人机构和B类法人内设机构两种类型),评价周期是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填报要求


1.所有已在市科技局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均应参加绩效评价工作。各机构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入“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备案”,在“绩效评价管理”中提交绩效评价材料。


2.填报时间即日起至3月15日17时。


三、有关要求


1.3月16日至24日进行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参加专家评审的技术转移机构,需要提交与网上申报电子文件相同的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不要提前打印装订。


2.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按独立法人机构和法人内设机构分类进行评价和排序。


四、联系方式


1.市科学技术局:陈茜

联系电话:22740339

2.市技术转移协会:李江宏

联系电话:24754618

3.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18900923879

附件1: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指标及权重.docx

附件2: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证明材料要求.docx

附件3: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2023年工作报告(提纲).docx

附件4: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docx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3日

图文来源:沈阳科技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