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持续促进经营主体更好发展

发布时间: 2024-02-22

2月21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庆章介绍了市场监管部门在推动经营主体培育壮大方面的新举措。为持续促进经营主体更好发展,保持质升量增有利态势,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将进一步加大对经济主体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沈阳正在组织“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相关部署,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分类工作的落实,做好审核提报工作,并将每年实施动态管理。对经国家、省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符合沈阳市实际的政策措施,按照“免申即享”机制予以支持。通过扎实推进个体工商户分类工作,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鼓励支持“个转企”。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建立完善绿色通道,加强对转企个体工商户的业务指导,使个体工商户更加便捷转企。进一步优化转企手续办理,推动由当前“一废一立”程序按照国家、省部署向“直接变更”转变,为转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转企企业可申请一套免费印章,根据有关规定,由市和区、县(市)分级负责。鼓励区、县(市)采取多种渠道为转型企业提供一定时限的代账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明确转型企业申报招投标项目资格,可将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延续至转型企业,为其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

  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知识产权保险是将知识产权特性和保险制度优势相结合,可有效防范知识产权运营风险,提升知识产权使用效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推广知识产权保险,分担知识产权金融风险,沈阳市立足企业需求,出台了知识产权保险的政策措施,从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信息来源: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