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券申领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05

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科技型企业研发成本,进一步增强创新主体活力,现就2024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券申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时间和有效期

从2024年2月1日开始申领。创新券采取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科技创新券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需在有效期内完成科技创新券的使用。

二、申领条件和支持范围

(一)申领条件

在沈阳域内且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范围

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通过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购买相关服务机构提供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电子信息、科技保险等服务(具体内容及兑付比例,详见附件)。

三、兑付和下达流程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兑付科技创新劵企业进行技术审核,聘请第三方会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按照年度科技创新券补贴专项计划预算安排资金与实际应兑付创新券资金总额之比的同等比例下达专项计划,兑付科技创新券补贴资金。

 

附件:《2024年度沈阳市科技创新券支持清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1日       

   (联系人:沈诗扬 1761245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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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沈阳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