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农业社会化服务 科技特派员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 2024-01-17
GB/T 43348-2023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 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人员要求 1
5 服务实施 1
6 服务评价与改进 3
附 录A (资料性) 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 4
参考文献 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AC/SWG 2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西省质量和 标准化研究院、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桂诚、马晓蕾、叶文平、吴火亨、云振宇、余洲、胡良兵、薛强、姜小钢、吴水旺、 张煜杰、连润华、姜利军、程军、王彬彬、王宇彤、黄心悦、石永宏。
农业社会化服务 科技特派员服务规范
1 范 围
本文件规定了科技特派员的人员、服务实施、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农业农村领域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实施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科技特派员 Sci-tech expert
按照双向选择、按需选派的原则和一定的程序,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或自然人中选派到
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2
服务对象 service object
接受科技特派员服务的组织。
4 人员要求
4.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吃苦耐劳、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廉洁奉公。
4.2 具备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
4.3 具备与服务领域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知识能力,有知识传授、信息传播、综合协调和语言沟通等方面特长。
4.4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一定知名度且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的乡土科技人才。 注:乡土科技人才包括“土专家”“田秀才”“致富能手”等。
5 服务实施
5.1 基本要求
5.1.1 科技特派员应与服务对象、派出单位签订《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见附录 A), 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预期目标。
5.1.2 科技特派员应充分调研分析服务对象需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内容。
5.1.3 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服务对象的有关要求和规章制度。
5.1.4 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应对服务对象主动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主动接受监督。
5.1.5 科技特派员服务期应不少于1年,鼓励科技特派员自愿延长服务期。
5.1.6科技特派员每年到达现场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时间宜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当地实际,合理安排;同时应满足派出单位的要求。
5.1.7科技特派员应及时、如实记录工作台账,适时向服务对象和派出单位报告,听取服务对象和派出 单位意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5.1.8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服务对象和派出单位报告事项情况。
5.2 服务内容要求
5.2.1 政策宣讲
5.2.1.1 合理采用现场宣讲、信息咨询、网络平台宣传、印发传单、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向服务对象开展 政策宣讲。
5.2.1.2 准确把握与服务对象需求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文件内涵。
5.2.1.3 应及时传达政策文件内容,准确解读政策文件精神,阐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帮助服务 对象了解政策文件形成的依据和理论基础,提高服务对象对政策文件的理解程度。
5.2.2 科普宣传
5.2.2.1 通过发放科普资料、设置科普宣传栏、开展科普咨询活动、举办科普知识讲座以及采用现代传 媒宣传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
5.2.2.2 根据服务对象特点以及实际需求等,结合科技特派员自身优势和特长,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 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5.1.4 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应对服务对象主动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主动接受监督。
5.1.5 科技特派员服务期应不少于1年,鼓励科技特派员自愿延长服务期。
5.1.6 科技特派员每年到达现场为服务对象服务的时间宜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当地实际,合理安排;同时应满足派出单位的要求。
5.1.7 科技特派员应及时、如实记录工作台账,适时向服务对象和派出单位报告,听取服务对象和派出单位意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5.1.8 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遇到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服务对象和派出单位报告事项情况。
5.2 服务内容要求
5.2.1 政策宣讲
5.2.1.1 合理采用现场宣讲、信息咨询、网络平台宣传、印发传单、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向服务对象开展政策宣讲。
5.2.1.2 准确把握与服务对象需求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文件内涵。
5.2.1.3 应及时传达政策文件内容,准确解读政策文件精神,阐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帮助服务 对象了解政策文件形成的依据和理论基础,提高服务对象对政策文件的理解程度。
5.2.2 科普宣传
5.2.2.1 通过发放科普资料、设置科普宣传栏、开展科普咨询活动、举办科普知识讲座以及采用现代传媒宣传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
5.2.2.2 根据服务对象特点以及实际需求等,结合科技特派员自身优势和特长,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 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5.2.2.3 应制定科普宣传活动计划,准备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材料,促进服务对象理解科普宣传内容。
5.2.3 业务指导
5.2.3.1 合理采用现场指导、农业网络远程系统指导、现代通信工具指导、发放科技图书、举办培训班 (会)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指导。
5.2.3.2 充分分析服务对象反馈的问题,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遇到的各类技术问 题,科技特派员自身无法解决服务对象反馈的问题时,应积极帮助服务对象寻找解决问题的渠道、方式 或方法。
5.2.3.3 应与服务对象进行充分沟通,了解服务对象的发展愿景和战略定位,协助制定符合服务对象发 展需求和发展实际的规划战略。
5.2.4 技能培训
5.2.4.1 采取集中授课、现场交流、视频互动、远程教育、模拟仿真教育等多种方式,为服务对象开展技 能培训工作。
5.2.4.2 可为服务对象提供行业基础知识、生产技术要点、产品营销策略、行业发展趋势预测、农村电商 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5.2.4.3 应制定培训方案,培训内容通俗易懂、授课形式易于接受,能及时为服务对象解决与培训内容 有关的问题和困难,帮助服务对象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5.2.5 技术成果引进和推广
5.2.5.1 通过开展试验示范、项目合作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开展技术成果引进和推广工作。
5.2.5.2可为服务对象引进和推广适合当地农业的名特优品种、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机械等,推动科技 成果转化。
5.2.5.3应详细讲解引进和推广的品种特点、技术要点和应用效果等内容,定期走访查看技术成果的应 用情况,及时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相关技术问题。
5.2.6 科技研发
5.2.6.1通过制定技术发展战略、与服务对象组建技术研发团队、开展技术合作等方式,提供科技研发 服务。
5.2.6.2可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对相关的科学技术进行技术改良、开发或攻关。
5.2.6.3应适时总结研发服务的技术内容、技术要点,及时形成科技成果,并对技术内容进行保密。
5.2.7 人才培养
5.2.7.1宜根据服务对象对人才队伍的需求,采用导师制、项目制等形式为服务对象培养人才,也可通 过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立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大学生实习培训基地等方式,为服务对象培养人才。
5.2.7.2可为服务对象培养技术型人才、技能型人才以及乡土科技人才等。
5.2.7.3科技特派员应制定明确的人才培养计划,并按计划为服务对象培养人才。
5.2.5.2 可为服务对象引进和推广适合当地农业的名特优品种、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机械等,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5.2.5.3 应详细讲解引进和推广的品种特点、技术要点和应用效果等内容,定期走访查看技术成果的应 用情况,及时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相关技术问题。
5.2.6 科技研发
5.2.6.1 通过制定技术发展战略、与服务对象组建技术研发团队、开展技术合作等方式,提供科技研发服务。
5.2.6.2 可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对相关的科学技术进行技术改良、开发或攻关。
5.2.6.3 应适时总结研发服务的技术内容、技术要点,及时形成科技成果,并对技术内容进行保密。
5.2.7 人才培养
5.2.7.1 宜根据服务对象对人才队伍的需求,采用导师制、项目制等形式为服务对象培养人才,也可通 过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立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大学生实习培训基地等方式,为服务对象培养人才。
5.2.7.2 可为服务对象培养技术型人才、技能型人才以及乡土科技人才等。
5.2.7.3 科技特派员应制定明确的人才培养计划,并按计划为服务对象培养人才。
5.2.8 创新创业
5.2.8.1 宜根据服务对象的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租赁经营、技术承包、岗位聘用等多种形式,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5.2.8.2 可协助或联合服务对象创办种养殖企业、加工企业或流通企业,开展产品认证和品牌创建等 工作。
5.2.8.3 应主动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服务对象分享成功的创新创 业案例,提升服务对象创新创业的能力。
6 服务评价与改进
6.1 服务评价
6.1.1 服务工作完成后,可根据《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确定的主要任务,结合本文件中的各项要 求,开展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要素的服务质量评价。
6.1.2 服务评价可采用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通过查阅记录、现场座 谈、实地查看等方法采集评价数据。
6.2 服务改进
科技特派员应根据服务评价结果持续改进服务工作质量。
附 录 A
(资料性)
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
表 A.1 给出了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样式。
表 A.1 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样式

参 考 文 献
[1]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
[2]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国科发农[2009]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