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职称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 2023-10-13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动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的通知》与《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就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我县主要以农业生产经营为职业,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相应专业技能的骨干人员。
二、职称类别及专业设置
高素质农民职称分为初、中、副高三个级别,对应名称为:农民助理农艺师(初级)、农民农艺师(中级)、农民高级农艺师(副高级)。专业包括:农作物(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果类)种植、动物(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管理等。三、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农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2.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纪行为。3.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从事或指导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和效益,能够带领一定数量的农户增产增收。4.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内。(二)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1.申报农民助理农艺师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应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3年以上;近三年参加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的相关实用技术培训30学时以上并取得相应证书,同时至少参加过1期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并结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能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艺,并具备经营主导产业一般性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能力;服务带动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20户以上的农户参与农业生产;申报人还须具备下列经营规模条件之一:
(1)农作物种植类。粮食、油料、露地瓜菜等农作物种植面积300亩以上,或设施瓜菜种植面积20亩以上。
(2)经济林果类。苗圃面积20亩以上,或葡萄、枸杞等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苹果、桃、梨等经果林面积100亩以上,或中药材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3)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饲养、免疫档案齐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标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且达到生猪年存栏300头以上,或奶牛存栏1000头以上、或肉牛年存栏100头以上、或滩羊年存栏800只以上、或家禽存栏8000只以上。
(4)水产养殖类。池塘养殖面积100亩以上或工厂化养殖面积10亩以上。
(5)农产品加工类。注册资产100万元以上,开展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和营销,年加工产值200万元以上,能带动10家以上的农户年增收5000元以上。
(6)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创办或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注册资产50万元以上,服务农户50户以上,服务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1项以上,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机作业、收购销售等服务面积5000亩以上。
2.申报农民农艺师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应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5年以上;近三年参加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的相关实用技术或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60学时以上并取得相应证书,同时至少参加过1期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并结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能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艺,并具备经营主导产业较为完整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能力;辐射带动服务500亩以上或50户以上参与农业生产;申报人还须具备下列经营规模条件之一:
(1)农作物种植类。粮食、油料、露地瓜菜等农作物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或设施瓜菜种植面积40亩以上。
(2)经济林果类。苗圃面积40亩以上,或葡萄、枸杞等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或苹果、桃、梨等经果林面积200亩以上,或中药材种植面积200亩以上。
(3)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饲养、免疫档案齐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标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且达到生猪年存栏500头以上,或奶牛存栏2000头以上、或肉牛年存栏200头以上、或滩羊年存栏1500只以上、或家禽存栏12000只以上。
(4)水产养殖类。池塘养殖面积200亩或工厂化养殖面积20亩以上。
(5)农产品加工类。注册资产150万元以上,开展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和营销,年加工产值500万元以上,能带动20家以上的农户年增收5000元以上。
(6)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创办或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注册资产150万元以上,服务农户200户以上,服务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2项以上,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机作业、收购销售等服务面积10000亩以上。
3.申报农民高级农艺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应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5年以上;近三年参加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的相关实用技术或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90学时以上并取得相应证书,同时至少参加过1期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并结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能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艺,并具备经营主导产业完整配套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能力;辐射带动服务1000亩以上或100户以上参与农业生产;申报人还须具备下列经营规模条件之一:
(1)农作物种植类。粮食、油料、露地瓜菜等农作物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或设施瓜菜种植面积60亩以上。
(2)经济林果类。苗圃面积60亩以上,或葡萄、枸杞等种植面积400亩以上,或苹果、桃、梨等经果林面积400亩以上,或中药材种植面积400亩以上。
(3)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饲养、免疫档案齐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标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且达到生猪年存栏1000头以上,或奶牛存栏3000头以上、或肉牛年存栏300头以上、或滩羊年存栏3000只以上、或家禽存栏20000只以上。
(4)水产养殖类。池塘养殖面积300亩或工厂化养殖面积50亩以上。
(5)农产品加工类。注册资产200万元以上。开展农产品保鲜、储藏、初加工和营销,年加工产值1000万元以上,能带动40个以上的农户年增收5000元以上。
(6)农业社会化服务类。创办或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注册资产300万元以上,服务农户500户以上,服务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3项以上,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机作业、收购销售等服务面积15000亩以上。
(三)说明事项1.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年龄、文件等)申报职称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2.对在当地乡村振兴、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政府特殊贡献奖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认定。3.在农业农村领域取得的技能大赛奖项(农技、农机、农艺、畜牧兽医等),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十佳农民”、科技进步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等奖项的可优先参评。4.申报人员对其所填报和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乡镇及本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业绩成果和生产经营等情况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四、申报程序及实施步骤(一)注册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进行2023年吴忠市高素质农民职称网上申报。1.报名时间。10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人所在乡镇要在报名前完成网上注册)。2.申报材料。申报人填报《吴忠市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登记表》(附件2、3),提供评审标准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员经乡镇(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员的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征求县发改、应急、环保、公安等部门意见,提出推荐人选,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并于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二)评审评定。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等规定成立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重点评价其产业发展规模、技术推广应用、创新创业能力、示范带动作用、产生的经济社会等效益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提高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三)发文发证。经评审取得高素质农民职称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农业农村局分别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农业农村厅备案,评定结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发《宁夏高素质农民职称证书》。五、政策保障(一)取得职称的高素质农民可享受以下政策:1.在自治区对取得高、中级职称的高素质农民分别给予6000元、3000元奖补的基础上,市级再对取得高、中、初级职称的高素质农民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2000元一次性奖补;2.建立县、乡(镇)高素质农民信息档案,对取得职称的高素质农民优先纳入区域人才选拔、基层干部培养计划;高素质农民可担任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教师,享受同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课酬费;3.优先承担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任务,与业务部门或科研机构签订科技项目合同及技术合作协议,优先推荐到异地传授技术,开展有偿服务活动;4.优先以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和农业生产,并获得物资、资金及政策等方面的支持;5.优先参加乡村振兴类继续教育专项培训或全区高素质农民领军人才高端培训;6.优先选为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基地培训教育师资、辅导员、试验员等,优先作为乡土专家参与“特聘农技员”计划等;7.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信贷、税收、金融担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二)取得职称的高素质农民应承担以下义务:1.在推进盐池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骨干和示范引领作用;2.带头引进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主动承担业务主管部门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任务;3.积极参与组织农业技术培训项目,在乡村振兴继续教育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4.强化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意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依法规范经营;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高素质农民服务管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的辐射带动作用。对不积极履行以上义务的,不得申报高一级高素质农民职称,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咨询电话:
人社部门:0953-6696683
农业农村部门:0953-6021357
附件1:吴忠市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登记表
附件2:吴忠市高素质农民职称资格评审一览表(样例)
文章来源:盐池县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