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推动优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最高奖100万

发布时间: 2023-09-11

近日,广州天河公布《广州市天河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若干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政策措施》),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措施》设高校院所推荐项目奖励,推动优质科技成果在天河转移转化,最高奖100万元。对高校推荐项目入驻基地提供奖励,助力天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高地,推进环五山创新策源区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天河区作为广州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核心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导区、科技金融集聚区的重要作用。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新企业入驻可享租金及管理费补贴优惠

《政策措施》适用于天河区政府打造的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含天河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先导区、天河区科技金融集聚区,以下简称“基地”)。《政策措施》延续原基地政策的关键条款,对入驻基地的项目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对入驻基地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给予绩效奖励。

为吸引优质创新企业和各类要素资源在基地落地,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享受一定面积和年限的租金和管理费补贴或减免,由入驻主体与基地业主单位或业主委托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协议,并先缴纳租金和管理费,再由基地入驻主体向主管部门申报租金和管理费补贴。

其中,经运营机构或孵化育成服务机构引进且由区科工信局审核通过的创新企业,可按照天河基地场地租金评估价的50%租用场地,最高不超过六年;预孵化项目可作为预孵化项目免费入驻由区科工信局划定的孵化服务区域,待满足入驻条件后申请入驻基地,使用免租区域最高不超过半年。

另外,考虑到机构集聚效应良好且取得了较好成效,以及根据前期的实地调研走访,《政策措施》对基地的第二个“三年”续租机制进行完善,已入驻基地且即将满三年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年度考核,考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一定面积和年限的办公场地租金和管理费补贴。对于离开基地前往“天河优创”载体发展的,可继续享受租金补贴支持。

设高校院所推荐项目奖励,推动优质科技成果在天河转移转化

值得注意的是,除却租金及管理费补贴、活动场地租金补贴外,为充分调动基地运营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入驻项目快速成长,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标杆,《政策措施》拟围绕入驻项目本身和提供服务两个维度,从项目孵化成长、债权和股权融资服务、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基金建设和投资五个方面,对其绩效进行绩效奖励支持。

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优质科技成果在天河转化。天河对推荐本单位或控股公司技术入股或资金入股的创新企业入驻基地的,每推荐一家企业并成功入驻基地给予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部门的团队成员5万元奖励,由高校、机构相关部门自行确定奖励名单,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