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马资讯|振奋!良马律所代理专利案获赔460万
发布时间: 2023-09-06
一直以来,专利侵权案件中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是争议各方关注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其编撰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中明确指出要通过个案探索,进一步细化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努力实现侵权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协调,切实保障权利人得到及时、有效、充分的救济。现实中,针对经营规范的大型企业搜集侵权获利证据较为容易,但是针对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搜集侵权获利的证据就非常困难。目前大多数的侵权主体都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的中小型企业。其中部分侵权主体虽然本身的规模不大,但是其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影响却非常巨大,侵权方通过自己广泛的销售渠道大肆销售侵权产品,给专利权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T公司在2019年初发现Q公司大量生产销售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Q公司由于有完备的微商销售渠道,所以销售数量特别巨大,侵权获利也非常惊人。T公司想通过专利诉讼来维权,但是又担心如果法院判赔金额不高会反而会导致侵权方更加猖狂,所以也非常犹豫。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后,T公司决定委托良马律所起诉以Q公司为代表的五个侵权方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
T公司负责人以尽全力捍卫专利价值为出发点,在充分相信良马律所专业能力的前提下,邀请良马律所一起来完成捍卫专利价值的伟大使命。
良马律所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着手准备起诉材料并且开始搜集相关证据。
由于这一侵权行为是通过微商销售渠道进行,所以取证过程与一般的侵权案件存在巨大的区别,取证过程也异常艰辛和复杂。良马律所在经过研究后提出了详细的取证计划,得益于T公司的协同配合,对被告微商团队中21个团队成员进行21次公证购买,对主要侵权方的朋友圈进行证据保全,对与主要侵权方的聊天记录进行证据保全,对被告微商管理公众号进行了证据保全,对被告产品验证体系进行了证据保全,对被告微商管理宣传公众号进行了证据保全,对比被告唱吧宣传内容进行了证据保全。实现了全方位的搜证,最终形成了多达1864页的证据。这些扎实的证据有效的证明了被告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数量多达390562台的事实。结合原告方主张的42.4%的利润率以及专利的贡献率,法院判决认定五被告因为实施原告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利46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因制造侵权赔偿原告T公司经济损失320万元(含合理维权费用),判决被告三、被告四和被告五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赔偿原告T公司经济损失140万元(含合理维权费用)。判决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承担诉讼费14万元,被告三、被告四和被告五承担诉讼费6万元。
良马律所以专业安身立命,在诉讼过程的每一个阶段都竭尽所能,力争完成通过这个个案来实现侵权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价值相协调的使命,切实保障专利权人得到及时、有效、充分的救济。感谢良马律所所有团队成员的辛苦付出,感谢客户的充分信任。良马将继续秉承“竭良马之智,捍客户之利”的价值观,持续为客户提供高水准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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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高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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