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28条具体政策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 2023-07-21

       7月20日,成都大运会城市宣传系列(第13场)“科技成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场举行。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已印发。

       《措施》围绕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打造成果转化服务生态集聚区、提升企业成果吸纳转化能力、培育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国资国企创新转化激励、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发挥场景应用对成果转化的牵引作用、加大科技金融对成果转化的赋能力度、升级成果孵化转化载体、建立西部(成都)科学城成果转化机制等共10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政策措施。

       支持本地企业购买转化高校院所技术成果

       《措施》提出,支持本地企业购买高校院所技术成果在蓉转化,按成交额给予企业财政补贴;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带成果在蓉创办、领办科技企业,按实缴资本金给予补贴;对国家科技奖等成果在蓉转化给予配套支持。支持区(市)县与高校结对联动,利用校园及周边存量房产建设成果转化孵化载体,在5年过渡期内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不作变更,不收取土地用途价差制度。

       同时,鼓励高校院所面向产业链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根据开放服务绩效给予奖补。支持创新产品首购首用,对首次投向市场的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购买使用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的,按产品实际销售总额给予研制和应用单位补贴。《措施》还提出,支持区(市)县围绕重点产业链,会同行业领军企业、高校院所组建以成果就地转化为导向、市场驱动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需求,以“揭榜挂帅”“赛马制”方式开展技术协同攻关。

       规划建设成都科创生态岛构建创新转化服务生态

       在完善成果转化服务链条方面,《措施》提出,规划建设成都科创生态岛,构建要素聚合、转化服务、成果展示、产业育成等创新转化服务生态。

       同时,聚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绿色低碳、大健康等产业生态圈,布局建设一批中试熟化、概念验证、小批量试生产中试平台,所需建设用地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价格,建立环评、能评、安评等绿色通道。

       《措施》提出,对新引进落地的知名技术转移机构、获得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的给予经费补贴,鼓励技术经纪人对转化项目投资入股,建设成都技术转移学院。组建天使投资母子基金、支持区(市)县联合创投机构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群,聚焦“投新、投早、投小、投硬”,对国有创投企业实行差异化、周期性滚动考核,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推动西部科学城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模式

       《措施》还提出改革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具体而言,成都将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减值及公司破产清算时,区别于有形资产形成的国有股权的管理办法。

       此外,《措施》提出,推动西部(成都)科学城建立跨区域“创新策源+成果转化”协同创新模式,探索“统计分算、财税分享”合作机制。支持产业园区对接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成果应用转化基地。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天府实验室等组建专业化、市场化成果转化运营公司,推进原创成果“沿途下蛋”“沿途孵化”。

       成都多方面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委人才办专职副主任阳夷表示,成都从制定人才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筑强平台载体等方面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

       据介绍,成都围绕壮大院士等顶尖人才队伍,出台海外高层次人才直通车政策,支持用人主体设立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围绕集聚科技领军人才,大力实施“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给予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最高1000万元资助。围绕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出台博士和博士后支持政策,给予博士后最高76万元资助,建强博士后“两站一基地”,对新设站点给予20万元资助。

       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成都建立面向重点单位的人才计划定向单列支持机制,将人才评审权赋予用人主体,支持用人主体“带指标、带政策”靶向引才。推行重大科技攻关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持续深化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度权。探索“以薪定才”“以岗定才”“以赛定才”等评价方式。

       (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 彭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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