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项目初评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7-20

冀科金函〔2023〕2号

各有关单位: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照《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3年度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有关规定,对申请项目完成了初评,现就公布初评结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登录成功后在“申报项目管理-项目评审动态”栏查看具体审查意见。

 

二、申请人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审申请,有关要求参见《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附件1)。

三、提出复审的申请人,请填写《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经依托单位审核属实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jijinban@hbekjt.cn。复审申请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4日17:30前(以邮件日期为准)。

四、初评不通过项目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联系电话:

0311-858155450311-85817132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1.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复审有关规定

2.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评复审申请表

 

供稿 | 基金办

来源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