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日趋活跃
发布时间: 2023-07-19
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西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期广西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积极探索鼓励利用社会资本参与广西生态保护修复。
广西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主要从参与机制、重点领域、支持政策等方面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进行了规范引导。一是明确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的生态保护修复,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可以选择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3种方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同时,细化了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程序。二是针对广西典型生态系统,进一步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区域和工程类型。主要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以及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还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生态产业,推进生态修复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思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实施了国家支持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1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7个,以及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9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62个等。
据介绍,广西先后出台了《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支持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广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以剩余土石料综合利用、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分成、参与修复后经营开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各类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达237.64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58.76亿元,社会资本投入140.93亿元。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日趋活跃,有效推动了广西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通过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近年来广西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了一批享誉全国和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如北海市实施的冯家江流域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共同推荐的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以及全国第三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广西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海洋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建立良好工作机制,优化监管服务,做好宣传引导,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刘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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