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常态化工作进行中~

发布时间: 2023-07-10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科研成果孵化器、科创服务生态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和引导大学生在天开园创业,培育创新创业生力军,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常态化工作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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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报对象

(一)支持对象

2023年4月11日《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发布以来,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天开园核心区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天开园核心区四至范围:“卫津路—电台道—气象台路—复康路—水上公园北道—水上公园西路—长实道—红旗南路—红旗路—西湖道—双峰道”合围区域(含慧谷大厦及天环客运站泰达地块)。

(二)申报条件

申请大学生创业奖励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至窗口受理材料时间为准,含五年)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坐落在本市的部属院校和河北工业大学)在校生。

(三)奖励标准

本科生(含在读)创办的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0.5万元,由研究(含在读)创办的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1万元


奖励资金不高于创办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每位创业大学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只享受一次奖励

#2

申报流程

(一)申请材料。该项政策采取纸质申请文件,申报人填写《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书》,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见附件),一式1份。


纸质材料报送至天开园天开综合服务中心一楼科技金融超市(南开区科研西路与大学道交口)。



(二)拨付资金。为激励大学生创业企业,资金由天开集团及时、快速、足额兑现。

#3

截止时间

(一)首轮兑现。已完成。

(二)常态化兑现。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该项政策实行常态化受理,每月20日前由天开集团兑现拨付上一个月申报的大学生创业奖励资金。

#4

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保存完整以备查。

(二)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该项政策由市科技局(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

联系方式

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22-87056540


市科技局园区创新发展处

022-5883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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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

1.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书

2.佐证材料清单

3.在校生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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