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科技报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着力提升科技报道宣传能力,进一步讲好中国科技创新的故事、讲好新时代科技工作者的故事,完善专家智库建设联络机制,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科技报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目标
(一)组织专家撰写收集优秀的科技资讯、科技成果报道。
组织相关专家撰写重大科技话题文章、收集优秀的科技资讯和科技传播文稿,在中央主流媒体、网络媒体、新媒体等传播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完成10篇深度稿件,并在中央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8个以上平台传播。
(二)围绕提升科技报道宣传效能,开展高端科技报道主题沙龙。
围绕科技报道宣传能力提升,结合大众关注的热点事件,组织航天科技、“双碳”、人工智能、公共卫生、生物医药、能源环境等领域专家与中央主流媒体、新媒体等记者召开对话沙龙,共同交流科技传播,讲好中国故事。完成高端对话沙龙4期,并形成新闻稿4篇、观点报告4期、视频短片4个(每个不少于3分钟),在不少于8个媒体平台进行传播。
(三)优化完善科技报道服务渠道建设。
优化完善国家主流媒体记者与相关领域专家沟通交流渠道,完善相关的专家联络机制,为国家重大科技宣传需求提供服务,为媒体提供科技报道的专家咨询服务;完成科技报道服务渠道建设方案1份,适当开展相关活动。
(四)完善科技报道宣传能力,补充扩展有影响力的媒体资源。
完善科技报道服务渠道建设,进一步补充扩展有影响力的媒体资源,提高科技报道服务渠道的影响力和利用率。扩展10家以上媒体资源参与科技报道服务渠道建设。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项目经费:总经费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相关证明文件: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和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等)
(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五)申报单位需具有院士、专家、媒体资源,与中央主流媒体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能够提供开展科技报道宣传能力提升建设工作的必要条件,具备满足项目执行条件的专业人员队伍。同等条件下,具备多家自有媒体宣传平台,以往承担过宣传文化部培训、宣传相关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上述要求和单位能够胜任项目的相关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采购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
(二)申报单位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请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1份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请将《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采购类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盖章版),连同相关辅助资料,用文件袋密封,注明申报单位名称,采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三)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注册: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注册账号,如之前已经注册过的不必重复注册。
(四)接收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以快递寄送的,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五)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组集体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张 璐
联系电话:010-87095881、16619757034
邮 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2.业务咨询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 010-68576219
附件1申报书(2023年度全国科技报道能力提升项目).docx
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