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改进行时 | 从“实验室”走向“应用场” 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蹚出一条大道

发布时间: 2023-04-27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部署,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创新浙江”公众号推出“科改进行时”系列报道,一一向您展现。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的损失。”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让科技成果真正发挥其价值,这个目标尽管任重道远,但浙江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自2020年接到试点任务以来,我省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路径模式、配套政策、服务体系,一批有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相继涌现。去年8月,赋权改革“由点扩面”,开始向全省域推广,越来越多的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加入试点行列,越来越多的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应用场”、转出“新动能”。

“赋权+” 多重路径促转化

2022年年底,浙江大学谭建荣院士团队在获得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70%的所有权后,以成果作价入股的形式获得了一家初创企业12.5%股权。作为我省首批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浙江大学摸着石头过河,成功走通“赋权+混合实施+里程碑付费”的成果转化新路径。“我们将科技成果部分所有权赋予完成人后,学校留存的30%所有权以‘入门费+里程碑付费’方式获得现金收益。简单来说,目前我们先以成果总价的30%获得直接收益,但也和企业约定,若日后公司上市需在当年年底前或年净利润达到1.5亿元的次年12月30日前,给学校捐赠1000万元以上现金。”据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学校与科研团队“现金+持股”的混合投资路径,既能避免校方持股带来的后续弊端,也给成果转化加了“催化剂”,是一个创新举措。浙江理工大学李恭楚团队也是“赋权+作价投资”的受益者。团队在获得成果部分所有权后,以1750万元的价格技术入股,与广州一家投资企业共同成立了杭州功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近期基于该技术研发出的治疗肿瘤药物已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批件。“这是我们首个技术作价千万级成果,为了起到更好的激励作用,李恭楚团队与学校最初的占股比例为9:1。”浙江理工大学科技处相关负责人说。除了作价投资,我省高校院所也在探索新路子,进一步提升成果完成人转化自主权。如浙江工业大学实行的“赋权+横向结余经费”模式,通过将科技成果的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允许科研人员以该成果以及横向结余经费共同入股企业,实现“技术股+现金股”结合,提高科研人员和被投企业双向积极性。“我们团队自主研发的‘α-葡萄糖基橙皮苷’能破解国产化妆品目前面临的‘卡脖子’困境,在技术上打破国际美妆巨头的垄断。”据浙江工业大学教授陈小龙介绍,他和团队在2021年获得5件“α-葡萄糖基橙皮苷”核心专利的长期使用权后,开始在浙工大莫干山研究院园区内的浙江渚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孵化相关成果,同时在孵化过程中注入横向结余经费,目前该项成果已经完成中试试验,下一步将会积极推动产业化进程。此外,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赋权+创新创业”模式,以赋予科研人员使用权的形式让其在创新创业中可自主使用该成果,合规合法无须遮遮掩掩,更不用担心踩着“红线”。在“赋权+”模式下,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得到提升。截至目前,我省5家试点单位累计赋权 383 项科技成果。其中已转化 327 项、转化金额 7466 万元。通过赋权改革,2022 年 5 家试点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金额大幅提高,从改革前的1.2亿元(2019年),增长到2.7亿元(2022年),增幅225%。

全流程  持续完善内控机制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方方面面。“赋权”解决的更多是源头动力问题,但这个动力要达到“多米诺骨牌”的助推效果,还需多方“接力”。  对此,各试点单位持续完善内控机制,“一家一特色”进行探索,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在省农科院,科研人员在拥有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首次为期10年的长期使用权之外,有一套独特的尽职免责机制。“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转化过程中,单位领导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严格执行决策、公示等管理制度,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于追究其在职务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转化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破解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敢转’的心态。”省农科院成果转化部相关负责人说。浙江工业大学通过差异化赋权和非赋权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来激发科研人员赋权转化的积极性;中国水稻研究所则在成果转化奖励分配上实行“弹性”机制,“我们根据科研团队每位成员的职称确定当年的成果转化指标,若科研人员超额完成当年转化任务,超额部分的收益比例将会有较大提高。”水稻所成果转化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提高成果转化效率上,不少试点单位采取分级审批的模式。如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将拟赋权的成果按“一般成果、重点成果、重大成果”进行分级分类,并对应不同的审批流程。同时,按照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与承接对象有无利益关联,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不同的定价权限,减少了繁琐的流程和手续给科研人员带来的束缚。浙江大学采取“赋权+转化”同步申请的方式,学校收到成果完成人的赋权申请后,经审批会对赋权类型、收益分配方案、转化实施方案等进行赋权转化公示。

“数字化” 打通转化全链条

“万一转化过程中出现纰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那责任可不小。”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工作者往往既乐见其成,又担心操作不规范而承担责任,畏葸不前的心态普遍存在。对此,我省自2022年起就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实现科技成果赋权转化数据可归集、业务可打通、绩效可追溯。为“保驾护航”成果转化全流程,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开发上线了职务科技成果“安心屋”数字应用,实现赋权方案备案、赋权成果审批转化、赋权绩效监测“一站式”功能集成和“全流程”管理追溯。“安心屋”内职务科技成果及其作价形成的股权实行单列管理,不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进一步解除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后顾之忧。“‘安心屋’的上线,是落实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的需要,也是保障科技成果公开交易的需要。该应用以数字化改革为手段,促进资源集聚和流程再造,提升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安全感。”省科技厅成果处相关负责人说。为促成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帮助科研人员提高科技成果高效率转化,我省又开发上线了“供需荟”应用场景,通过整合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体系,建立中介机构利益分享机制和积分评价机制,鼓励技转人员聚焦“解决真需求、真解决需求”,帮助企业挖掘需求、供需对接、促成合作,为科技成果落地提供“加速度”。同时,去年年底我省制定发布的全国首个通用性省级地方标准《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对职务科技成果交易流程、公开公示、异议处置等作了明确规范,推动赋权职务科技成果规范转化。下一步,浙江将持续推动赋权改革做深做透做出成效,放大赋权改革试点示范效应,深入探索成果转化尽职免责、事先约定收益的协同转化模式等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潜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让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来源:厅法规处、厅成果处、省科技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