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 2023-04-25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24日
发布单位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为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任务目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时间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继续采取常态化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开展,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其余批次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另行安排。
本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30日,企业向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02.
有关事项
1)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申报;纸质版材料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内容要求(附件1)逐项打印、装订成册,交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留存备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无纸化评审方式,不再收取企业纸质申报材料。
2)财务中介机构选择
按照国家有关“放管服”工作要求,申报企业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财务中介机构需按照《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的通知》(附件2)要求,提供《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可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
03.
高企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3个月内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1)高企更名申报
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变更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按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报送纸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简单更名
企业名称变更,经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和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
复杂更名
企业名称变更,经营业务也发生变化,除上述简单更名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
8.经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
9.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更名材料要求
高企更名采取常态化申报、定期评审方式开展,年度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申请企业需将装订成册的纸件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
04.
归口管理部门
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包括:石家庄市科技局、承德市科技局、张家口市科技局、秦皇岛市科技局、唐山市科技局、廊坊市科技局、保定市科技局、沧州市科技局、衡水市科技局、邢台市科技局、邯郸市科技局、定州市科技局、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保定高新区管委会、唐山高新区管委会、承德高新区管委会、燕郊高新区管委会。请各申报企业在申报网站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时,自行选择所在地归口管理部门,申报书封皮统一选择河北省认定管理机构。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告知承诺书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并核实纸质材料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信息一致。此外,为落实《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若干措施》(冀科高函〔2019〕91号),规范全省相关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在各归口部门企业申报汇总表(附后4)中需注明科技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申报材料编写情况。请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邮箱wangtl@hebkjt.cn。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童玲 石铁铸
联系电话:0311-66507552, 86251915
06.
附件
1.申报材料内容要求.doc
2.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3.企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等).doc
4.××市(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doc
5.各归口管理部门申报联系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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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