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8

关于提名第三届

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预通知

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111号)转发给你们(市的正式通知正在按程序呈批,最后以正式通知为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工作。

一、按照粤人社函〔2023〕111号文件要求,我市可提名个人奖候选人2名、候选团队1个。各区,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市属企业、医院可提名个人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

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及提名工作程序要求。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报送至市科协组织人事部,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yin@gz.gov.cn)。如用快递报送材料须确保市科协于4月18日前收到材料。

1.提名工作报告。包括:(1)提名工作组织情况、提名过程、提名对象公示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提名意见等;(2)《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8)、《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见附件9)、《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单位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提名工作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区科协提名的,由各区科协在征求各区科技、人社、国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加盖科协公章;学术团体提名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其他单位提名的,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2.提名对象材料。包括:(1)《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提名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用)》纸质板一式18份,其中原件6份,复印件12份;(2)附件材料两套并装订成册,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中“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情况”栏涉及内容相应证明材料;(3)提名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2份(公示内容为拟提名对象基本情况和创新价值、能力、贡献摘要);(4)《全国创新争先奖人选征求意见表》3份;(5)《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3份;(6)《保密审查意见》2份。

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

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

通知

2.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

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

争先奖的通知》的通知

3. 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提名科技工作者个

人用)

4. 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提名科技工作者团

队用)

5. 全国创新争先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6.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7. 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单位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8. 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

9. 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联 系 人:陈向阳、郑穗汶

联系电话:020-61106331

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童心路42号市科协1号楼1205室

电子邮箱:zhangyin@gz.gov.cn

来源:广州市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