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试点启动

发布时间: 2023-04-12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 孙英健)近日,北京经开区启动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在此期间企业可“随申请、随认定、随报备”。

  按试点内容要求,对在京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满足从业一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条件的,实行“报备即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等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时须同时符合4项认定标准,即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同时,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0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图文来源:亦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