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 2023-03-29

  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意见》,统筹推进市州之间、县区之间在“十四五”国控和省控断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按期签订协议、考核断面全年平均水质达标的市县,甘肃每年奖励3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资金,连续奖励3年。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水源涵养、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等。

  近年来,甘肃加快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完成黑河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三年试点,下达奖励资金1400万元;推进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兰州市分别与白银市和临夏回族自治州签订了补偿协议,下达奖励资金8000万元。(记者付文)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