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5
各县(市)区、淮海国际港务区科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门、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徐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科协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16日
徐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徐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科创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委发〔2021〕45号)文件精神,对“科创中国”试点市有关项目给予支持引导,特制定本细则。
一、项目实施原则
1.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放大效应,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
2.高端引领,公平公开。项目侧重支持高端创新资源在我市落地转化应用,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扶优扶强”。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面向社会公开支持标准范围、评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3.绩效导向,强化监管。项目实施绩效考核,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产出为基本导向,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二、项目类型和申报
(一)高端学术交流项目(项目编号:KCZGXZ20XX01)
1.高端学术交流项目(KCZGXZ20XX01A)根据我市产业情况,鼓励支持国际、国家级、省级学术年会、专业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在学术交流基础上延伸出的科技成果展览展示会、创新大赛引进到我市举行,年资助项目不超过5个。
2.国际学术交流、路演活动(KCZGXZ20XX01B)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跟踪国际国内学术前沿发展动态,把握学术发展方向,组织国际学术交流、路演活动,提高专业发展和创新能力。活动要求邀请相关领域的国际高层次专家参加,年资助项目不超过3个。
(二)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协同创新组织)(项目编号:KCZGXZ20XX02)
依托全国学会、省级学会及高校科研单位,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成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创新组织。年资助项目不超过10个。
(三)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项目编号:KCZGXZ20XX03)
针对我市区域发展及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问题,组织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专家团等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调研论证、技术路演等。在成果技术转移转化、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揭榜挂帅”等形成典型案例。年资助项目不超过10个。
(四)“科创中国”平台徐州试点城市样板间建设运维(项目编号:KCZGXZ20XX04)
承担徐州样板间的运营维护;做好前台资源汇聚、后台业务管理相关工作;参与需求、成果、专家资源的征集、回收和整理,撰写成果评价报告和产业化落地方案,做好需求的对接和成果的跟进;开展“科创中国”平台的宣传、路演、培训等工作;协助做好成果转化对接工作,做好“揭榜挂帅”等供需对接工作;配合完成中国科协办公厅、“科创中国”平台组织的各类榜单申报和其他有关的工作。年资助单位不超过1个。
(五)科技类培训项目(项目编号:KCZGXZ20XX05)
组织创新方法培训、双创培训、一线创新工程师培训、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创新培训,切实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工作者创新水平,培养技术经理人等科技类服务性人才。年资助项目不超过10个。
(六)企业科协组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KCZGXZ20XX06)
落实中国科协“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企业(园区)科协全覆盖要求,加快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切实提升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水平,持续培育一批具有引领性的示范企业科协,对省科协认定的上一年度示范企业科协给予一定补助。
(七)各类奖补项目(项目编号:KCZGXZ20XX07)
参与“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获得“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单位、“科创中国”融通平台建设先进单位、个人,给予一定奖补。参与“揭榜挂帅”项目,并成功结项,根据项目资金、参与专家、项目取得成效,经专家评审,给予揭榜方、发榜方一定的奖补。对上一年度参加“科创中国”、“科创江苏”或科协系统组织的各类科技创新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给予相应奖补。
(八)其他项目(项目编号:KCZGXZ20XX08)
市科协党组研究决定的其他试点城市建设相关活动项目。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方向。市科协每年根据经费预算指标下达申报项目通知,明确项目申报类型、数量、内容、承担单位等具体要求。
2.申报方式。各县(市)区科协、园区科技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企业科协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具推荐意见后报送市科协;市科协所属学会、企业科协等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市科协。
3.项目评审。市科协组织相关行业或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就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提出建议。
4.项目审定。市科协结合专家论证结果,综合考虑项目前瞻性、科学性、实效性等因素,确定年度支持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上一年项目未完成的单位不允许申报;上一年已申报的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可按项目内容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经费预算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各县(市)区科协、园区科技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3份,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在封面和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进行初审,加具推荐意见后报送,有特殊情况的也可直接报送;市科协所属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
(四)纸质版和完全相同电子版材料(含WORD版和PDF版)报送至相应地址及邮箱(见联系方式)。
五、项目实施
1.项目必须在徐州市内实施或产业化,根据规模、层次、专家数量给予相应资金和政策支持。
2.市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受理或要求申报单位补充和修改。审查合格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签订项目合同书后给予资金等方面支持。
3.获准资助的项目应依据项目合同书条款具体组织实施。
4.市科协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收回扶持资金。
5.项目需在本年度11月底前完成,并向市科协递交结项报告,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项的,需向市科协递交申请,同意后方可延期。
六、项目资金管理
1.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经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具体落实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
2.项目承担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市科协可视情终止项目执行、暂停拨款或追回已拨资金。
3.为确保“科创中国”试点建设项目成效,可自“科创中国”试点市专项经费中列支5%的项目管理经费用于绩效评价及其他支出。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科协牵头抓总,各县(市)区科协、园区科技部门要加大跟踪服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绩效管理。市科协是“科创中国”试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主体,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落实绩效管理,强化绩效激励。
3.加强督导考核。市科协负责全程督导,各县(市)区科协、园区科技部门要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限期整改。
联系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1号东综合楼A527室
联 系 人:王军
联系电话:0516-80805010
联系邮箱:xzk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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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中国”徐州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申报书(2023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