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关于深化科研立项评审、科技成果评价、科研机构平台与人才团队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3-22

气发〔2023〕31号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科研立项评审、科技成果评价、科研机构平台与人才团队评估(以下简称“三评”)改革是基础性、关键性的气象科技改革举措,在气象科技和业务技术体制改革中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部署要求,深化“三评”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形势与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气象局党组深入贯彻国家科技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气象科技改革举措,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科研生态持续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党的二十大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评价改革。面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当前存在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科技评价导向尚未完全建立,科研立项的业务需求导向不突出,注重业务转化的成果评价导向不完善,以业务贡献为导向的创新主体评估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实现气象高质量发展目标,亟需“破四唯”“立新标”,创新科技评价方式,改革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塑造气象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国家使命、自主创新贡献为导向,以完善强化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为重点,以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为目标,深化气象科技“三评”改革,加快构建导向明确、规范高效的科技评价制度,引导科技资源、科研力量聚焦解决气象事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形成支撑业务、引领发展、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强化科研与业务及科研活动各环节“主动、互动、联动”,为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气象高质量发展目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统筹支持学科基础研究、前沿探索,重点支持业务关键领域攻关突破,创新评价机制,推动高水平气象科技自立自强。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气象现代化关键核心科技问题,针对目前气象科技创新评价存在的“四唯”倾向,坚持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三评”工作导向,全面准确反映科技创新能力、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业务发展的实际贡献。

      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创新活动、不同创新主体、不同创新领域和不同创新环节的特点和差异,实施差别化的分类考核评价,科学确定评价标准,避免评价指标单一化、评价标准模式化、方式流程“一刀切”等问题。

      坚持客观公正。健全“三评”工作规则,完善评价专家及机构遴选使用机制和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指标、方法和周期,提高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通过深化气象科技“三评”改革,围绕业务需求的创新集聚效应更加突显,“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评价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评价体系得到完善,以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科研项目、创新平台和人才团队等资源一体化配置机制更加优化,为实现《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立健全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科研立项评审机制

      (四)健全围绕业务服务发展目标和布局的研发需求储备机制。紧紧围绕《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中国气象科技发展规划(2021—2035年)》攻关任务,加强气象科研项目“谱系”的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以业务服务能力提升为目标导向,与创新平台和人才团队建设发展有机协同,形成中远期发展目标“树状图”和年度任务“迭代更新”相结合的研发需求储备机制,更好发挥业务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的作用,提升各类气象科研项目指南的系统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五)进一步明确各类科研项目定位。通过各类科研项目,对重点业务领域实现从基础前沿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到成果转化应用的全链条资源配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聚焦核心业务高质量发展战略需求,充分发挥气象战略科技人才的领衔作用和重点创新团队的支撑作用,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气象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针对气象业务科学难点和技术瓶颈的目标导向基础研究,鼓励科研人员争取常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开展前瞻性、探索性基础研究。气象能力提升联合研究专项重点解决中国气象局各项业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部署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中国气象局创新发展专项侧重打通科技研发到业务应用的“最后一公里”,支持直接面向业务服务的技术优化升级,特别是针对性解决复盘总结中发现的技术问题,加大向省级业务技术能力提升的倾斜。

      (六)强化紧扣重大战略需求的科技攻关体制。在地球系统数值预报模式、灾害性天气预报、气候变化、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装备、气象信息等核心领域,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由战略科技人才领衔的重点攻关任务。用好用实局校合作等开放协同机制,用活用足国家和地方政策资源,牵头或参与实施一批交叉前沿领域科研攻关项目,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在气象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加快推动合肥量子气象应用研究中心建设。

      (七)完善科研项目分类立项评审机制。各类气象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注重发挥国家级业务单位的需求牵引作用,充分吸收业务专家参与,根据业务需求的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领域优先支持方向。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项目要有明确的业务应用要求,基础研究类项目在体现基础性、前沿性和鼓励自由探索的基础上,也要着重考虑其业务应用前景或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强化目标导向,避免盲目立项。针对用户需求和应用场景明确的科研需求,探索实施“揭榜挂帅”“赛马制”立项方式,以最终用户为主导,用更加开放的方式加快解决业务关键技术问题。

      四、建立健全以业务转化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八)确立以业务应用效果为核心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从“重数量、重指标”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以质量、绩效、贡献为评价导向,建立以项目成果业务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业务发展关键问题、支撑业务服务能力水平提升中的作用和贡献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

      (九)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指标和组织方式。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突出原创导向,重点评价在大气科学和相关领域解决重要科学问题的质量和贡献。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类成果以用户评价为主,注重评价其技术创新水平、业务转化应用效果或产业化情况,强化应用效果的评分权重。科普类成果以社会评价为主,注重评价其科学性、原创性、通俗性、艺术表现力、传播影响力。

      (十)完善具有行业特色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落实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要求,支持气象领域相关学会、协会及企业等社会力量按规定设立气象科技创新奖项,着力培育高水平的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品牌,逐步构建定位准确、导向鲜明、公平自律、行业特色突出的气象科技奖励体系,强化科技奖励与气象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的紧密结合,加大对原创性重大气象基础研究成果和核心关键业务技术突破的奖励力度。

      (十一)规范气象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管理。建立气象部门“四统一两可”的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管理制度,通过气象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成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格式、统一编码,可检索、可查新的气象科技成果应用证明管理平台,提升气象科技成果应用证明质量和效力。

      (十二)健全促进成果业务转化的制度工具。完善科技成果中试制度,发挥中试基地在成果应用效果评价方面的平台工具作用。建立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衔接机制,以标准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的业务化、产业化。加强科技成果业务准入管理,把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业务准入、科技成果标准转化作为判别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果的重要指标。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跟踪问效制度,不定期组织对成果应用情况的现场抽查和后评估。

      五、建立健全以业务贡献为导向的科研机构平台与人才团队评估机制

      (十三)建立突出使命完成情况的科研机构绩效评估机制。针对各类气象科研机构,建立综合评价和年度抽查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制度,注重评估其科技创新能力、成果学术价值和对业务发展的贡献,注重建立中长期绩效导向。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是气象行业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龙头”,着重评估其统筹学科布局的合理性、协同创新机制的高效性、重点学科方向的国际影响力以及前瞻性科研的业务预见性,并突出评估其在支撑国家重大需求和引领核心气象业务发展中的实际贡献。国家级专业气象科研院所是专业领域的全国研究中心,着重评估其在专业领域的创新能力、解决专业领域科技问题的成果绩效和对全国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国家级业务单位的科研机构承担业务技术创新、科研成果中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先进技术等职责,着重评估其凝练业务关键科技问题的准确性和预见性、支撑业务发展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效果、成果转化和辐射推广的绩效。省级科研所要回归科研属性,着重评估其解决省级业务科技问题的能力和效果、特色优势方向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特别是在成果转化、支撑核心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绩效。

      (十四)完善突出支撑服务能力和绩效的创新平台基地评估制度。根据各类创新平台的功能定位,分类评价其支撑服务气象科技创新重大需求、解决业务科技关键核心问题的作用和效果。依托气象部门设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后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按照科技部的评估要求,着重评估其在相应学科方向的原始创新能力、科学前沿国际竞争力、对国家重大需求的贡献等。中国气象局重点开放实验室是开展气象前沿科学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重要创新平台,着重评估其发挥开放创新平台作用,在优势学科领域的创新能力、成果价值和业务贡献。中国气象局野外科学试验基地是开展大气科学前沿基础研究、通过科学试验解决关键科技问题的重要基础平台,着重评估其科学试验能力、开放合作成效和对解决重要科学问题的贡献。中国气象局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平台)是开展成果检验测试与二次开发、加快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创新转化平台,支撑着科技成果从产出到应用的关键中间环节,着重评估其中试转化能力、成果转化效益、对接科研单位与业务平台情况等。

      (十五)健全完善适应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健全以创新价值、质量、实效、贡献为核心,充分体现气象特色和岗位特点的气象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分类评价,对业务服务单位科技人才评价重点关注其解决业务服务难题、推动业务服务发展、提升业务服务效益的能力和成效,不将论文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对科研单位人才的评价重点关注其围绕业务服务发展需要开展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人才选拔等工作中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建立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人才培养等多维度、“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技术报告、复盘总结、规划计划、工程设计、标准专利、业务规范、咨询报告、系统研发、高价值数据产品、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普创作等均可以作为代表性成果。重点关注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质量重于数量,不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人才评价的限制性要求。合理确定人才评价周期,对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入选人才实施支持期评价。

      (十六)建立突出创新能力和业务贡献的创新团队评估机制。根据功能定位,对创新团队分类评价。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集中优势力量攻关气象科学前沿和重点业务领域关键科技难题,着重评估其对学科引领和事业发展的贡献,包括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代表性成果的质量和影响、成果转化效益、科技领军人才造就和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成效等,采取年度跟踪评价和阶段综合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估方式。中国气象局青年创新团队重点落实专项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部署攻关任务,着重评估团队对气象业务的贡献成效,包括攻关任务目标完成质量、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成效等,采取年度跟踪评价和期满综合评估相结合的考核评估方式。

      六、建立健全气象科技评价结果应用激励机制

      (十七)建立与评估结果挂钩的科研机构平台和创新团队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对科研机构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年度抽查评价结果,及时诊断分析,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创新能力持续提升、聚焦主攻方向持续攻关。根据阶段综合评估结果,对于取得突破性进展、对业务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机构、平台基地和创新团队给予经费支持和后续科研项目的倾斜支持,推动其在气象科技创新中更好发挥带动作用;对于创新能力不强、人才培养不力、对气象业务发展无实质贡献的科研机构、平台和团队,责令其限期整改或予以淘汰。

      (十八)强化科技成果评价结果应用。将科技成果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后续项目支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中国气象局组织的年度科技成果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的(每年不超过20项),所在单位对其研发团队给予每项10万元的奖励。对成果业务应用效益显著的项目负责人和创新团队,在后续项目组织中予以倾斜。对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的技术成果给予持续支持,促进技术研发纵向深化和成果应用横向延展。

      (十九)健全衔接科技评价结果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中央关于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支持各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关键岗位和业务科技骨干倾斜,保障科技人员把主要精力投入聚焦业务发展的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支持各事业单位按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单列绩效工资激励政策,加大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培育力度。

      (二十)建立弘扬科学家精神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守正创新 奉献气象”新时代弘扬科学家精神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在“三评”活动中脱颖而出的重大成果、模范人物和优秀团队,注重宣传长期在科研一线从事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的典型人物事迹及其业务贡献,激励和引导科技人员以支撑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己任,多出战略性、关键性、实用性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攻克气象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七、建立健全科技评价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

      (二十一)建立“三评”支撑专家库。按照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建立“三评”工作共享共用的中国气象局科技评价专家库,遴选专业技术水平高、贴近业务服务一线、业内公认、公道正派的专家担任评审专家,完善专家推荐遴选、培训考核、信用记录、退出惩戒等机制,加大对评审专家履职尽责的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公平公正、代表性强、权威性高的同行评价机制。细化专家领域和研究方向,更好地满足小同行评议需要。实行专家库动态管理,及时补充高层次专家,定期更新入库专家信息。建立专家使用评价机制,健全利益关联回避制度。

      (二十二)加强用户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强化气象业务单位在“三评”过程的参与度,对有明确应用要求的科研立项评审、成果评价、项目验收,以及对有支撑业务职责任务的创新主体评估,要以用户单位推荐专家的评价为主。着力培育独立、专业、负责的第三方气象科技评价机构,广泛组织专家参与“三评”工作,逐步形成气象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相关企业、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机制。

      (二十三)建立健全气象科研诚信体系。将科研诚信监管关口前移,强化各单位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完善诚信管理内控制度。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三评”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诚信承诺、失信行为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禁止申报气象部门科技项目和获得“三评”结果优良等级。

      (二十四)建立覆盖“三评”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三评”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评价过程规范高效,评价结果公平公正。事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事中强化重点环节监督,事后加强绩效评估和“三评”结果应用。及时收集受评对象意见反馈,对脱离业务需求、未充分体现对事业发展贡献的“三评”结果及时予以纠正。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协调。中国气象局科技司要发挥主管职能作用,牵头负责气象科技“三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司要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细化分管领域的业务导向要求,把关科技成果业务准入关口,监督指导成果业务应用工作。各省(区、市)气象局和国家级业务科研单位要深刻认识气象科技“三评”改革的导向性作用,积极探索和推动本地区本单位的气象科技评价改革,及时发现和推广“三评”工作先进经验。

      (二十六)落实主体责任。各科研活动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和担当意识,加强政策解读宣传,从科研活动源头上强化引导和把关,切实推进气象科技“三评”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用户单位要建立科技成果应用成效总结和反馈机制,及时凝练气象业务服务中的科研需求。气象学会、气象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气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支持和参与气象科技“三评”改革,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评价活动中加强学术自律建设。

      (二十七)强化统筹推动。衔接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新型业务技术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科研院所改革实际,加强气象科技“三评”与科研项目管理、创新体系建设、成果转化激励、创新生态培育等科技管理各环节的工作统筹。各单位要加强与科研协作单位、地方科技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引导各类资源、各方力量统筹支持气象科技创新,共同营造创新驱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国气象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