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科技创新智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21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的支撑作用,提升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水平,按照《河北省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工作指引》(冀科政〔2023〕1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智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科技智库研究团队及依托单位基本条件详见《工作指引》。

02.

研究方向

根据《工作指引》,科技智库要围绕自身基础和优势,明确研究方向,持续开展软科学研究。申报智库要从以下22个研究方向中选取1项作为自身长期研究方向:

  • 1.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与创新管理

  • 2.基础科学研究

  • 3.主导产业技术创新

  • 4.县域特色产业技术创新

  • 5.现代农业技术创新

  • 6.“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创新

  • 7.临港产业技术创新

  • 8.新赛道新场景

  • 9.军民科技协同创新

  • 10.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 11.科技人才

  • 12.科技研发投入

  • 13.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 14.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 15.京津冀协同创新

  • 16.科技招商模式和路径

  • 17.科技服务业发展

  • 18.科技孵化体系建设

  • 19.科技创新惠企政策

  • 20.科技创新法治保障

  • 21.新时代科学普及

  • 22.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

03.

申报流程

通过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申报,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会议研究、社会公示后,省科技厅发布支持建设的科技智库名单。

图片

1)材料要求

科技创新智库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申报书》;

2.研究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

3.近3年承担的省级部门以上决策咨询项目立项结题证明、成果应用证明;

4.其他相关材料。

图片

2)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纸件材料一式2份,同时将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anws@hebkjt.cn。申报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科技创新智库申报书》、附件材料(按附件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材料(纸质)打印、装订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材料接收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政策法规处。

图片

3)受理确认

省科技厅在收到纸质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对符合要求的材料给予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

图片

4)时间安排

2023年科技创新智库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日。

04.

接榜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省科技厅在一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布局建设一个科技智库。

联系电话:0311-85816806

05.

附件

附件1:河北省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工作指引

附件2:河北省科技创新智库申报书

图片

扫描二维码 获取附件

来源: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