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创新职称评价方式
发布时间: 2023-02-03
通知要求,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等评价指标。各职称系列(专业)评价标准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卫生、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将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结合专业特点,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此外,探索将数字经济、技术经纪、养老护理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记者 姚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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