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林科学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 2022-12-19
宁夏农林科学院作为全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坚持在实践探索中转思路、建机制、强服务,稳步推进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改革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赋权工作领导小组,将赋权工作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内容,审批科技成果赋权申请,高标准推进赋权改革试点工作。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服务体系。制定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围绕成果评价、认定、赋权流程、权属变更等重点环节设计文本及配套制度,明确赋权成果类型及转化方式,探索建立以技术入股为主要方式的成果转化新机制,研究建立赋权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将成果转化收益的80%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让创新全过程参与者分享更多的创新红利。构建“1234”赋权流程,即以1项成果完成人(团队)为主体提出赋权申请,提交院赋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院党组会议研究经2次审批后,在院门户网站、院机关和申请人所在单位3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备案4项文本,为赋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初步搭建由“院科技成果评价专员+院成果转化专员+研究所成果转化专员”3个层级的成果转化人才队伍,通过举办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工作启动会、政策宣讲和解读等各类相关培训,着力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知识和成果转化能力。
先赋权后转化,提高转化积极性。“枸杞新品种宁农杞15号”“小麦新品种宁春58号”“小麦新品种宁春61号”“小麦新品种宁春62号”“大豆新品种宁京豆7号”等五项科研成果完成团队实施赋权,成为农科院首批完成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权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后,成果完成人与相关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将科技成果成功转让给企业,实现转让金额270万元,成为农科院建院以来单次推介转让取得的最好成绩。第二批赋权科技成果中“芦竹‘宁芦1号’新材料及其组织培养快繁技术”实现转让金额220万元,是建院以来单项转让金额最高职务科技成果的2.75倍。今年收到赋权申请51项,完成赋权31项,合同总金额达790.35万元,比历史上最高总金额增长179.3%。由“先转化后奖励”“不想转、不敢转”到“先赋权后转化”“积极转、主动转”,科技工作者的获得感更多、成就感更强、工作劲头更足。(宁夏农林科学院供稿)
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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