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榜样力量 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 2022-11-25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评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这个通知,对于以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为主要职业的农业农村劳动者,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各级机关(含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编制)符合表彰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无疑能起到激励作用。
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是时代的领跑者,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展示的人文精神都是一致的。这种人文精神,代表着一个时代的价值观、道德观和精神风貌,展示的是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顽强拼搏、艰苦创业等崇高品格和精神风貌。
评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需要。它能够激励包括我区农民群众和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新征程上担当作为。进入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如何激励包括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在内的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实践,拥抱农村热土是关键。而评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倡导的就是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必将形成乡村集聚人才的强大引力。
评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体现的是对广大“三农”工作者的尊重,有利于形成尊重“三农”工作的社会氛围,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我区各级“访惠聚”干部、扶贫专干、致富带头人等,他们身体力行,辛勤付出,用智慧和汗水,不断创造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书写了劳动最光荣、勤劳能致富的正能量文章。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评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还有助于抓住价值引领这个根本,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让我们以评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契机,更好地凝聚榜样力量,推进乡村振兴。(王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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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解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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